社会保险就业局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临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机构的通知》(临州机编
[2007]44号)和文件《关于撤销永靖县社会劳动保险就业服务局成立永靖县社会保险就业局永靖县医疗保险局的通知》(永机编发[2008]15号)精神,成立永靖县社会保险就业局,县社会保险就业局是主管全县社会劳动保险和就业服务工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人事劳动局。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和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接续和终止手续。加强扩面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三)负责审核办理参保人员退休(职)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失业金。加强失业调控和统计工作,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四)负责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措施,开展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
(五)负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年度基金预算决算报告。
(六)负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稽核检查,维护基金安全、完整。
(七)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社会化发放、档案管1
理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做好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工作。
(八)负责审核办理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积极
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探索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九)负责实施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等“三类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
协调处理局内日常事务;负责本局文书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及保密等工作;负责印章与信函的管理使用;负责会议筹备、召开和记录等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信访、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其他工作,年终接受相关部门验收。
(二)、养老保险股
负责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和数据库管理;负责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发放,记录个人帐户及辅助台帐,核定缴费基数和应缴费数额;负责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及核对;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帐户退帐;负责退休申报和养老金的计发、调待;负责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及建档;负责养老基金核算和统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三)失业保险股
负责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负责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台帐记录;
负责银行代扣单位的对帐;负责失业调控和失业登记,失业证和失业金的申领发放;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负责失业报表工作。
(四)就业服务股
以《就业促进法》为统领,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就业训练、创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数据统计及报表工作;建立《再就业登记台帐》、《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台帐》、《困难就业人员登记台帐》、《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登记台帐》、《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登记台帐》等相关台帐;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并年鉴;审核、认定城镇零就业家庭;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就业援助。
四、人员编制
县社会保险就业局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综合办5名,养老保险股7名,失业保险股5名,就业服务股5名。
永靖县社会保险就业局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本局各局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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