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外业验收信息
1月12日上午,巴州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外业验收会议在区林业局会议室举行,由省、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区国土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外业验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和区林业局关于外业调查的开展过程、技术控制、质量检查等情况的汇报,并于1月13日到清江镇塘坝村、三江镇龙门村实地核查。验收组专家指出,本次调查技术手段先进,方法科学,全区初步统计森林资源状况基本符合巴州区实际;并要求调查承担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和领导的意见,对部分小班调查因子进一步核实、补充修改完善后,尽快转入内业材料整理、数据汇总与分析、成果编制,按期提交调查成果。(曾冬、袁丁)
第二篇:xx项目地堪验收、外业验收通知关于进行xx项目
地勘专项验收和外业验收的通知
xxxx项目各勘察设计参建单位: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拟定于x月x日对我公司承建的xx项目进行地勘专项验收、初步设计外业验收(具体地点和行程另行通知)。
一、验收的依据
地质勘察专项验收以《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等相关技术标准、文件和勘察工作大纲等有关技术要求为依据。
二、验收的程序和条件
(一)、验收的程序
1、地质勘察成果验收是在项目野外地质工作全部结束,地质勘查报告编制初步完成后进行,由设计单位提出申请后进行;外业验收在项目外业勘测过程全部结束并完成自检后,由设计单位提出申请后进行。
2、设计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内容包括。验收申请书、勘察工作大纲、外业勘测报告、完成工作量汇总表。勘察大纲的编制需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的相关要求。
3、在收到设计单位的验收申请书后,经我公司审核,然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验收申请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后,我公司负责落实相关准备工作;
(二)、申请验收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勘察工作大纲规定的全部野外工作;
2、编制完成地质报告、外业勘测报告和附图、附表;
3、地质报告和外业勘测报告编制所依据的工程地质调绘、勘探测试、试验观测、现场调查、测量成果等所有原始资料(含实物地质资料)齐全、准确,并完成综合整理和质量检查,经确认无误;
4、地质勘察报告由文字部分和图表资料部分组成,文字说明必须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的要求;
5、地质报告中的有关图表、资料,应清楚齐全,其格式、术语、图例、符号必须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的要求。
6、外业勘测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勘测单位、勘测经过、各专业完成的勘测工作量、可研批复及评估意见的执行情况、与有关部门的协商情况、总体设计思路、路线方案、各专业工程方案拟定及设计原则、有关附件、问题与建议等内容。设计单位测设部门的自检报告应作为勘测报告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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