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构建和谐平安龙泉
————在全区政法工作会上的发言
龙泉驿区司法局局长叶远春
(2008年4月15日)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此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准确把握政法工作形势
去年年底至今年4月初,中央、省、市先后召开了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省市主要领导在各级的政法工作会议上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和政府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当前政法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紧紧围绕“试验区”建设和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目前,我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31个,兼职人民调解员143人。2007年,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652件,调解2593件,调解率97.8%,调解成功2429件,成功率达93.7%以上,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我们将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
1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功能,把预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分析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做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要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等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着力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方面的问题。
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组织全区律师采取诉前调解、法庭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消除矛盾纷争;鼓励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参与信访和疑难复杂纠纷调解。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切实与法院、公安、检察、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大调解”机制。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年,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五五”普法不断深入。组织好“五五”普法中期督查,认真总结经验,发现解决问题,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继续突出
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与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认真落实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等学法用法指导意见,推动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加大与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恐怖活动和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组织好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活动,真正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确保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知晓率达80%以上。
四、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公民诉求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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