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矛盾纠纷
一、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及成因。
1、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矿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2、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3、干群关系类。主要是个别地方村务管理不善,村务不公开透明,严重侵害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少数村干部甚至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财产;还有个别村、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对待群众诉求缺乏耐心,使一些可以不发生的矛盾发生了,让一些发生的矛盾激化了,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等。
4、债权债务类。主要是个别地方由于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债务消化不了,长期被拖欠,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的矛盾纷争。还有就是在发展家庭经济中,借款融资以及从事买卖、承包、租赁、承揽、建筑、运输等民事活动中形成债权债务纠纷等。
5、信访类。主要是个别信访老户对信访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获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6、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为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等。7,因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发生区域主要为城乡结合部。
二、一些矛盾纠纷难调的原因
1、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多年来,经过多次的普法知识教育,一些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仍然淡薄,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观念不强。
2、公平、诚信道德观念缺失,社会风气滑坡的影响。虽然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村民的公民意识并没有提高,良好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风气并没有形成,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发生纠纷时,体现为一种争强夺利、占别人便宜的意识,而缺少了一种公平诚信的道德观念。
3、“我是农民我怕谁”的小农意识作祟。此种意识在农村区域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碰到的较多,特别是在一方为村民一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矛盾纠纷中表现较为突出。比如一些老上访案件、一些医闹纠纷,虽然村民的合法理由不充分、底气不足,某些村民也常常是“死缠烂打”纠缠不休,男人劝走了、女人过来;女人劝走了,男人再来,反反复复。总认为只要“闹”了就有甜头、有好处;“闹”的不过分,拿我也没办法,你政府总不能改变我农民的身份。
4、宗族、家族势力的较劲。在农村有些村民之间的纠纷有时不是单个村民的事情,往往表现为一种家族、宗族势力的暗中较劲,也就是纠纷双方自认为的家族、宗族的面子问题,因此,发生这样的纠纷暗中从后操纵、捣鼓的比较多,这样的纠纷反复调处的多,调处也比较困难。
5.花钱买稳定”的消极影响。某些部门当遇到纠纷时,为了尽快解决或出于人道考虑,出一些钱平息纠纷,也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
三,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一、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做到"三清"。一要弄清矛盾纠纷的局态。即弄清矛盾纠纷的新老大小、个体群体、涉及范围、轻重缓急、风险程度等。二要弄清矛盾纠纷的因果。即弄清矛盾纠纷由何而起,现已到何种程度。三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性质。即弄清矛盾纠纷是经济利益还是当事人合理或不合理诉求,是对抗性与非对抗性。这些,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和基础。要做到"三清",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民众,认真调查研究,深刻剖析内因,透过现象看本质,把矛盾纠纷的诱因、成因、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全部呈现出来,唯有这样,才能心中有数,掌控大局,因势利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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