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职责
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监察室工作。
2、负责修改、落实、检查、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公司各种合同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公司所有员工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受理和查处。
5、负责对公司员工的法纪教育。
6、协助法律顾问做好起诉、应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及本岗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员岗位职责
1、负责监察室综合性工作。
2、协助主任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监察意见、建议等公文,做好监察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对举报的登记受理。
5、负责监察室物品的领用和保管。
6、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篇:监察室职责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林业局及二级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县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情况。
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对林业局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大悟县林业局及其二级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3、协助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林业局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协助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林业局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5、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林业局职能股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检查林业局及二级单位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6、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7、承办县纪委监察局、林业局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检组监察室工作程序
一、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工作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程序:
(一)办理批办单。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二)制定落实方案。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与林业局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沟通。
(三)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结果报告。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资料归档。
二、实施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有:独立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参与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情况、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目的、依据,检查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检查内容、时间,检查组领导及人员情况等。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及时报告。按照《大悟县林业局驻纪检组监察室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察局。
(五)资料归档。
三、实施会议监督的程序:
(一)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二)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纪录。
(三)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四、实施谈话监督的程序:
(一)制定谈话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二)按方案要求实施谈话,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三)撰写谈话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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