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小学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宁东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教师敬业、学生勤奋、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教学管理行为,全面落实“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争创和谐校园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责任追究制
1、及时处理、报告课堂突发事件,预防课堂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件。
2、教师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课堂中不接听手机。
3、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禁止随意停止学生上课。
5、注意观察、发现学生病情、疫情并报告管理人员。
6、禁止为自己所教的学生有偿补课。
7、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发现学生缺席时要了解学生去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学生出现矛盾或纠纷时要及时化解和教育矫正。课堂教学管理责任追究制的总原则是谁的课堂谁负责。
对以上7点要求,教师应当作为而没有作为,应当履职而没有履职或者履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或者班主任责任。
二、考试责任追究制
1、严格试卷保密制度,不得出现丢题、漏题、泄题现象。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监考到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追究相关监考教师责任。
3、试卷不漏发、不漏收、不漏装、不倒装、不混装。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追究相关监考教师责任。
4、阅卷标识清楚,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统分、登分准确。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阅卷教师责任。
5、试卷制题准确无误。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命题教师责任。
三、学生思想工作及教育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
1、加强师德修养,关心关爱学生,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精神;教育谈心时不得侮辱学生人格与自尊,坚持正面教育、鼓励教育为主;学生犯错时,不得动辄请学生家长,非重大问题不得频
繁请学生家长到校;对待家长要热情,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不得接受或索取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钱物。一旦发现或学生及学生家长举报,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严格执行学校、年级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学生、教师、行政三级管理网络做好护导工作。护导教师要加强对课间文明休息等方面的巡视、管理,检查安全部位,杜绝安全隐患,如因不按时到位、不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正确看待学习和行规困难学生,注重转化教育。学生休学、退学、转学等必须具备相关手续(须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人签字并亲自到校办理),由校级负责人审批,教导处备案归档。如因履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5、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每天上学放学注意安全,及时回家,不在校外长时间逗留。如因未及时提示和教育,追究班主任及路队护送人员责任。
6、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示,如因教育疏漏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收费责任追究制
1、学校采取零学费入学,禁止擅自收费,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凡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凡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凡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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