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法治、和谐**的措施
ww
w.5ykj.com1法院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的措施为深入开展“服务我最好,环境我最优”活动,围绕我县“以工强县、沿海开发、城镇崛起、外向带动”四大战略,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将法院工作自觉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决战决胜‘十一五’、提前全面达小康”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特制定十二项具体措施。
一、提供优质立案服务。提高立案工作效率,一般案件的立案审查,1小时内完成;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及外来投资者的案件,优先立案,同日移交业务庭。充分发挥“司法为民服务热线(6683016)”作用,及时耐心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设立“导诉台”,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和值班法警要做到热心、细心、诚心、耐心,自觉维护人民法官形象。
二、依法服务沿海开发。积极稳妥处理好我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开发中因滩涂养殖、土地用途变更和规划调整等相互交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以及县经济开发区和陈家港化工集中区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坚持以大局为重,妥善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积极研究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化解矛盾。同时注意发现和归纳与沿海开发有关的问题,注重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的司法分析研究,及时向县委、人大和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对策和建议,供决策参考。
三、依法服务城市建设。在处理涉及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提升等相关纠纷时,坚持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优先原则,在依法维护当事人正当要求的同时,严格制止不合理的请求,加大法律宣传和调解协调力度,加快审理节奏,保障“城镇崛起”战略的顺利实施。
四、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监管、经营自主权和民商事行为等案件,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制止对民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司法干预和限制民营企业合法经营的行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的中小民营企业,如暂无履行能力,但企业有发展潜力、产品有市场的,可采用设定抵押、提供保证、债权转股和加强企业债权保护等手段,依法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
五、优化外商投资的司法环境。按照公开、平等和透明的原则,及时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征地、拆迁、用工、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合作经营、合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应坚持合同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合同安全。
六、依法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完善法庭功能,对当事人起诉到法庭的案件可直接网上立案,即立即审,并可直接执行。采取巡回审理、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措施及时、有效、合理地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和邻里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对新农村建设中较为突出的工程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依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七、深化行政审判职能。在处理行政审查案件中,要坚持从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是审理房屋拆迁、违章建筑拆除、车辆非法营运等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中,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未完,全文共10065字,当前显示143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