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财政应处理好五个关系
构建和谐财政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给财政部门提出了新的工作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做到科学聚财和依法理财,营造良好的理财环境,构建和揩社会,财政部门必须正确处理“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财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财政为政府理财、聚财,政府为民而
运筹帷幄,政府是上层建筑,财政是经济基础。社会的繁荣、经济运行和事业发展政府要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财政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要与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原来征收农业“四税”变为财政监督管理、服务政府、服务“三农”、服务社会。财政部门正确落实惠农政策,及时发放惠农资金,确保社会保障机制正常运行,多为百姓冷暖着想,多为政府排忧解难。
二、处理好财政与聚财、用财的关系。
财政部门要将可聚的社会剩余产品通过一定的货币形式将其收归国库形成财政总收入,成为政府可用财力。财政部门凭借国家的权力和法律征稽财政收入,提出意见支出,它履行征稽资金和分配资金的权力,职责和权限是党和政府赋予的,是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下操作的,因此,它有权处理但不享有特殊权力。行使征稽财政收入的单位有国家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门,三家收入形成本级财政总收入。聚财是为了确保用财,保障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对一个辖区,对一个预算年度而言,不是聚财越多越好,聚财有度、征稽有方才能良性循环和良性发展。聚财要与国民经济收入相匹配,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有一个区间,比例高于市场物价不稳定,经济运转减速,比例过低政府事业发展滞后,会发生财政赤字。
三、处理好财政与监督、服务的关系。
财政部门拥有国家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的职能和职责。要将扶贫资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财政部门要跟踪服务,从申报项目、争取项目、制定计划,掌握项目施工进度,全过程参与监督管理,使资源优势变为财源,财源变成税源,税源变成政府可用财力。
四、处理好财政与分配、需求的关系。
财政收入的科学合理配置,可以使有效的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适量财政收入确保合理适度的支出,政府机关单位行政成本不能太高,也不能过低,行政成本一高,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花的代价太高,支出过于浪费,会导致赤字预算,政府会身背沉重的包袱发展,跟不上时代的节拍。分配过低会使政府工作滞后,发展缓慢,只有量入为出,科学合理分配财政收入,才能确保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确保事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分配和拨付财政资金时,对物价的波动影响较大,财政资金拨付额度大时,供大于需求,物价下降。拨款额度小时,供小于需求,物价会上涨,会造成市场经济不畅。因此,财政收入的分配额度和拨付时间对供求矛盾有一定的影响。
五、处理好财政与局部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
财政部门一手要抓财政收入的征收和入库,一手要将取得的财政总收入分配拨付到各个部门,各个领域,财政收入的测算和财政支出的预算要服务于和服从于政府全局利益。要确保总收入的实现,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要确保政府财政收入总盘子,国税、地税、财政三家有一家收入短收,要么会空转,要么寅吃卯粮,最终会出现赤字财政。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是大家的财政,是人民的财政,它要求各部门也包括财政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要树立局部利益服务于全局利益、局部利益服从于整体利益的观点。
财政部门、财政干部正确处理好上述五个方面的关系,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终营造和谐财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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