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工作浅谈
一、重新定位调研在法院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一直被视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阿基米德曾经说,给他一个杠杆,可以撑起整个地球。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事业中,调研具备成为“杠杆”的潜质。如果找准支撑点,就可能产生难以估量的效应,使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一)调研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调研是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改革三位一体并有机结合的重要基础平台,其基础性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1.调研是决策的基础。决策未定,调研先行。凡作出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前,必须进行针对性调查研究,从调研中产生思路、形成决策,确保决策保持正确方向、满足实践需要。
2.调研是工作的基础。审判与调研是一种翻滚式前进的关系:审判实践遇到问题,通过研究来解决;研究提出的策略接受实践检验并被实践中的新问题所挑战,然后再去研究解决。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其实就是法院发展的过程。
3.调研是方法的基础。司法这片天地很丰富,关键在于发现、思考和总结。通过调研,可以发现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可以将工作精髓上升到理论高度,使经验得以传承,智慧得以共享;可以从复杂的司法现象中找寻解决问题、改革创新的基本路径。调查研究,应成为法院领导干部及广大法官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破解难题的重要方法论武器。
(二)调研是集聚法院工作亮点的“高端产品”。调研既具备很强的基础性,也堪称“纲举目张”、“提纲挈领”中的“纲”。首先,调研可视为更高层次的审判。调研是审判过程的理性延伸,是将典型个案解决经验发展成为类型化案件处理原则的过程。伴随经济社会形势的起伏变化,经济创新、社会改革引发的新类型案件增多,适用法律难度加大,急需深度概括和理性提炼的问题迭出,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更显迫切。调研将首先触及经济新概念、发展新事物、改革最前沿,不断面临生机勃勃的思想交锋和观点碰撞,这都对调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新期待。其次,调研能力是法院综合实力的重要表征。善打“调研牌”,妙手“著文章”,率先确立几个叫得响、立得起的调研品牌,不仅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的表现,更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赢得社会广泛认可的突破口。再次,调研有助于将司法服务大局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法院具有熟悉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手段的专业优势,但是,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千丝万缕、错综复杂。只有通过调研,才能将这种联系明晰化、具体化、公开化,才能将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效。最后,调研是破解难题的“钥匙”。应对金融危机、深入推进“三五改革纲要”等重要工作,没有多少现成路径可循。只有以调研先行探路,积累经验,方能攻坚克难。
(三)调研是重庆法院纵深跨越的“理论宝库”。本届重庆高院党组提出了实现重庆法院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为纵深推进重庆法院跨越式发展提供充足的理论储备,是调研工作的重要任务。调研工作应在谋划重庆法院纵深跨越的思路策略、工作措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着力寻找推动法院跨越式发展的“支撑点”。这个支撑点,既指发展大局与审判工作、经济社会规律与司法规律的结合点,又涵盖法院发展的具体方法。因此,必须具备跳出法院看调研的视野,通过调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我们常说,调研工作相对超脱,但超脱不是让
你在旁边轻轻松松当看客,而是让你超脱部门利益,来思考整个法院的发展,来谋划司法服务大局的思路。
二、倾力打造调研工作全新格局
如果格局不全、机制不活甚至制度缺位,抓调研只能是短期行为,难有成效。法院调研工作要实现跨越发展,必须以全新的调研工作格局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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