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设岗定责实施方案
设岗定责方案
一、融资工作
(一)融资工作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融资项目的资料收集与项目包装;
2、负责联系金融办领导对接后的意向客户,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关的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传递,定期电话回访或联系客户,收集客户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
3、负责安排客户的考察事宜,合同签订,争取客户资金到位。
4、项目资金到位后,汇报领导安排项目实施工作。
5、负责已改制企业的资产登记、资产清理、帐务清算、终结审计、企业注销、档案清理移交,以及相关的后续清理扫尾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3个)
资料收集岗:
1、负责各项融资项目的资料收集与项目包装;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融资规划,建立并完善公司的融资管理体系,致力于提高公司的融资管理水平。
3、负责组织对拟投资的企业或项目进行调研、论证、评估企业或项目的市场价值。
4、负责组织对投资企业或项目的投资方案设计,包括融资方式、投融资金规模、投融资结构及相关成本和风险预测等。
对外联络岗:
1、负责联系金融办领导对接后的意向客户,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关1
的项目资料传递。
2、定期电话回访或联系客户,收集客户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
3、负责安排客户的考察事宜,合同签订,争取客户资金到位。资产清收岗:
1、负责已改制企业的资产登记、资产清理、帐务清算、终结审计、企业注销、档案清理移交,以及相关的后续清理扫尾工作。
2、负责原担保代偿款的清收。
二、公司经营管理
(一)经营管理工作职责
1、根据领导指示,策划国资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组建方案;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国资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筹备工作;
3、负责国资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营运管理。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1个)
公司经营管理岗:
根据县委、县政府以及金融办的安排,完成国资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筹备、组建、营运事宜。
三、金融办工作
(一)金融办工作职责
1、联系市金融办;
2、联系县内金融机构,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3、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4、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1个)
管理人员岗:
1、负责与市金融办的对接工作;
2、负责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的管理监督;
3、负责村镇银行及担保公司的创建;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工作
(一)后勤工作职责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行政事务管理;
2、负责本单位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件的起草,文档及信息化管理;
3、人事和工资管理;
4、负责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
5、负责保密、保卫、安全工作;
6、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安排;
7、负责金融办、国资公司的会计工作、报账工作;
8、负责融资会计资料完善;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4个)
综合业务岗: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本单位行政事务管理,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件的起草,文档及信息化管理以及人事和工资管理;
3、负责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
4、负责保密、保卫、安全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安排;
事业会计岗:
1.日常报销核算。比如商品和服务支出,购买材料、办公用品、家具设备等等;
2.工资及劳务费核算,比如所有的津贴补贴、夜餐费、加班费等;
3.事业收入项目的上缴及返还,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
4.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核算;
5.基本建设支出核算,比如单位的办公楼或其他建筑等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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