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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加强县乡财政监督联系点工作情况汇报

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

百色市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0〕5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及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通知》(桂财监〔2010〕25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加强县乡财政的监督联系及指导工作,经过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系统工作人员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我百色市开展县乡财政监督工作联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对县乡财政监督工作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情况百色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和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10〕25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确定了右江区阳圩镇为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县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联系点,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必须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的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对凡涉及农村、农民的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必须要求对乡镇财政所做到监督到位、指导到位、公开到位,不留死角。对发放的各项补助及涉农工程,在县(区)直部门负责实施的,也要复印相关材料给所属的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1雨林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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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核实,并在乡镇财政所进行备案及建立工程项目和发放补助清单公开栏,实行申请、审核、批准的公开制度,增强了涉农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同时,百色市本级在把右江区的阳圩镇财政所作为市本级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联系点后,从市本级安排财政资金三万元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公示栏建设,从局现有的电脑中选配两台台式电脑到联系点作办公用,右江区财政局也安排了一万多元用于补充此项工作的经费。经过努力,从2011年初开始在联系点对凡是涉农的财政资金都在镇上实行定期集中公示制度,成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一个工作亮点,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和拥护

具体做法是。由右江区财政局监督检查股从区财政、民政、农业、移民、阳圩镇等部门收集相关强农惠农资金补贴发放的人员名单、发放标准、发放依据(政策)、发放程序、以及项目的建设目标、资金规模、使用程序、施工进度及验收情况等资料进行审核、梳理;最后在各种补贴的发放及项目实施已经在相关村屯公示的基础上,将上述信息集中到镇政府所在地财政所院外人流量大的显著位置公示栏张榜公布,并公布市、县、乡镇三级财政的监督联系电话,供来往群众浏览、咨询,进一步了解国家政策。通过向群众公示、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田阳县在全部乡镇财政所建立公示栏对全部涉农资金进行二次集中公示制度;平果县、隆林县在各乡镇建立财政监督检查督查员实行对涉

农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目前市本级对加强县乡财政监督联系点的公示制度已经制度化,实行每季度集中公示一次,累计公示了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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