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中华门街道关于对构建大调解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整合调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主要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企业改制、滞后行业的取缔(如三小车)等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带来的矛盾,具有复杂性、群体性、综合性和敏感性的特点,加之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甚至带来社会动荡。一是构建调解网络。把民间调解、治安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综合起来,组成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司法行政牵头实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联合作战,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联动运作的新格局,增强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保证调处成功率。二是制定应急预案。预案的对象主要是大规模的群体上访和恶性社会矛盾。针对本地区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科学合理地预测,制定必要的应对策略和应急防范措施。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各业务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还要制定各自的应对细化方案。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综治部门牵头,定期召集联席会议,遇有任务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各成员单位汇报社会矛盾情况,对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规律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应对方法措施。会后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二、畅通信息渠道,掌握工作主动权。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具有动态性、可变性的特征,为准确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把握工作主动权,超前做好化解工作,防患于未然,应在信息的渠道上把好三个环节。一是下情的收集分析。基层组织设立的民调信息员、党团员,发挥了骨干等各方力量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民情、社情动态,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信息收集网络,尽快收集第一手资料,去粗取精、由表及里,形成对社会矛盾动态分析和发展预测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上情的发布。当前社会改革力度的加大、城建速度的加快,必然带来部分社会群体的利益再分配再调整,这是社会矛盾,更是群体性矛盾爆发的重要诱因。作为社会矛盾调解的专职机构,要及时把握政府部门的每一项决策,制定应对方案,做到有备无患。上级每个政策的出台,要积极提出化解社会矛盾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分忧,为人民谋利。三是信息的共享。打破过去调解机制行业封闭,各自为政的弊端,实现信息共享,力量整合。在坚持必要的联席会议互通有无的基础上,建立大调解信息网络,借助政务网等专业网、局域网,设立大调解专门网页,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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