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部门职责
一、计划合同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省、部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规划、计划、合同、招标、工程成本及概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2、负责掌握援建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参与援建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
3、负责编制援建公路项目的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计划;下达施工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指标,督促计划的实施,监督管理参建单位计划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援建公路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按工程实际需要补充修订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程。
5、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负责协助黑水县地方政府做好工程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有关工作,协助黑水县政府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及时提供工程建设用地;协助黑水县政府做好工程建设的外部施工环境;负责组织整理征地拆迁的有关资料。
6、负责审核监理上报的相关文件,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计划、资源配置等方面内容的审核工作。
7、参与对口援建办对监理、施工单位奖惩的考核评比工作;参与参建单位信誉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
8、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设计及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等参建单位合同履约的管理,并依据合同追究违约单位违约责任。
9、负责项目的统计管理工作,编制、汇总工程进度各类统计报表;参与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工作。
10、负责工程计量的监督审核;负责工程支付的监督审核;负责征地拆迁费用支付的监督审核;负责项目工程决算的编制工作。
11、依据权属范围对工程变更计量、单价和费用进行管理。
12、负责工程费用方面的检查工作;参与施工期间的有关施工现场进度、施工安全的检查工作。
13、负责本部门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文件整理
及验收工作;负责按时向上级报送项目建设情况、质量信息和统计资料。
14、参与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技术质量管理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委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生产区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文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质量管理和监督部门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生产区安全、工程技术质量、环保、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2、参与援建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
3、参与援建公路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土建工程项目技术规范的修改、完善,制定或补充有关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和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图纸的复核工作。
5、负责对口援建办工程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整理归档对口援建办的内部技术资料,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并监督参建单位执行。
6、负责工程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重大技术问题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方案。
7、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检查,对工程质量及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8、负责对口援建办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奖惩的考核评比工作。
9、参与工程计量的监督审核;依据权属范围对工程变更方案和数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10、依据监理服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生产区安全、环保、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审核监理上报的相关文件,对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频率是否满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内业资料、试验检测及工程质量、生产区安全、环保、进度等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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