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平顶山市司法局办公室编2010年10月22日
新华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新华区司法局按照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妥善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引发的各类矛盾的重要手段,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创建“平安新华”、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已调处民间纠纷529件,调成518件,调解率达到100%,调成率达到98%,协议履行率98%,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一、创新组织领导责任机制。新华区司法局积极争取支持,区委政府将开展人民调解作为改善民生、化解矛盾、促1
进和谐的基础工作,成立了新华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新华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责任体系,定期对各级各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完善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司法行政为主协调、各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环境。
二、创新专业调解指导机制。一是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三支队伍”(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巡回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调处群访案件、突发事件和有影响的疑难案件;组织新华区司法局调解能手成立了联合调解小组,对较重大复杂的纠纷案件实行专门调解)。二是壮大镇(街道)人民调解委
员会,形成立足一地、稳定一方的地区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三是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配齐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为民服务。四是在农村村组、社区楼院设立调解信息员,及时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全区共建成调委会104个,建成率达到了100%,从而形成了以区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及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巡回指导小组为龙头、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人民
调解委员会为基础、村组、楼院调解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
三、创新业务教育培训机制。新华区司法局建立了严格的人民调解员准入制度,按照分层次、轮训的方法,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组织调解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教育。今年来,已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5期,全区778名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使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并统一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
四、创新调解工作宣传机制。针对社区和农民群众不熟悉人民调解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的现实状况,新华区司法局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功能、效益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村(居)民合理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最大限度减轻诉累,积极树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威信。6月17日,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宣传主题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人民调解宣传资料3000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
五、创新“三调联动”大调解衔接机制。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宏观指导性文件,新华区司法局与信访局联合出台了《信访调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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