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制度-考勤五篇
第一篇:财政所制度-考勤考勤及值班制度
一、设置考勤签到登记簿,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按月统计、装订成册备查。
二、财政所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不干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三、因故不能上班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所长因(公)事不能上班的,要向副所长或其他人员说明,并布置落实好工作;超过三天需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其他人员有事不能上班的要向所长请假,超过三天需有分管领导批准。
四、建立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提前到岗并负责对考勤签到的监督,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接听电话、会议通知的纪录、来人来访接待、值班日志的填写;
2、负责收集、整理报刊、杂志;
3、负责安排茶水,开启及关闭电器、门窗,环境卫生保洁;
4、负责上班期间所内的安全工作(下班时间、节假日另行安排);
5、考勤及值班情况按月张榜公示,并纳入年终考核。
第二篇:财政所考勤制度财政所考勤制度
为加强财政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财政所和一支道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纪律严、作风正、工作实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结合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
二、制度内容。本制度包括工作、学习、考勤、信访、接待、督查、文书处理、岗位责任、票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公物管理、网络管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位、责任追究、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末位警示25项内容。
(一)工作制度
1、工作计划。财政所应在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分别于半年和年终对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年初计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分别于一月二十五日、六月三十日、次年一月五日前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行事历制度。建立月份工作行事历,财政所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分项排出当月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责任人员,经所长签批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
3、工作周志。财政所于每周一将上周重要工作事件按时间顺序进行记录,事件描述要简练、准确、完整。确定专人收集,并分类整理备案。
4、值周检查。建立财政所所长、副所长轮流值周检查制度,值周人员对工作人员签到签退、工作纪律、办事作风、行政效能、文明创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财政所对个人年度考核末位警示的依据之一。
5、服务规范。
(1)财政所工作人员要坚持亮(挂)牌上岗。
(2)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要按质按量办理。对符合规定、程序到位、材料齐全的办理事项,必须限时办结。
(3)对来人来电咨询,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要在职责范围内一次性告知办理业务的有关手续和要求,并有义务解答其它有关咨询;对不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需告知办理的相关人员和部门,不得推诿、搪塞。
(4)窗口服务。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财政为民服务窗口,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方便办事人,做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
6、值班要求。(1)财政所实行工作人员值周制度,值班人员提前半小时上班,推迟半小时下班。
(2)正常工作时间必须有人值班,不得同时外出,特殊情况由财政所长安排人员代班。
(3)财政所按季汇总和公布考勤结果,并于每季末5日内将上季度考勤结果书面报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7、签到签退。财政所工作人员上下班要自觉签到签退,不得请他人或替他人代签;不得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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