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汇报最终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2010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纠风办的关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与评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深入、扎实的开展了评议工作,使行风建设质量、业务工作绩效和服务水平同步提高。现将我局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评议活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齐抓共管,推进评议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建立评议工作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完善局长负责、班子成员和党员共同抓、职工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三明确。
(二)营造氛围。在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中,大力培养职工兴廉务实、爱岗敬业、甘愿奉献的精神,人人自觉地营造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
(三)措施得力。认真抓好“四个结合”。把行风建设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相结合,形成上下合力;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业务素质;1
与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文明守纪,树立良好工作形象;与目标考核、奖惩相结合,认真落实奖惩措施,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二、强化建设,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评议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组织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做到“五公开”:公开班子成员分工及职权、部门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公开有关重大决策情况及各类规划;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其他财政报告;公开单位内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及内部审计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在关键环节“阳光操作”,提高透明度,推进“阳光预算”,使政府支出行为更加透明;促进“阳光收付”,强化对财政资金收付的约束,促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行“阳光采购”,建立政府采购的公告公示制度,实现对所有集中采购项目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或公示;提升“阳光绩效”,追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一系列阳光措施,打造系统、透明、高效的财政体系。
(二)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理财
一是坚持抓好政策法规教育。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培训,
组织开展3次法律知识测验,提高遵守法律和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专项活动。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廉政准则》,3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网上答题,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准则》情景系列短剧,并对照准则寻找差距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培养良好作风、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政知识测试”网上答题。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按照市纪委《**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共制定**项行政权力制度,**项非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初步构建**市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为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制定了《**市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市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市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集体讨论制度》三项配套制度。三是严格防范“三乱”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坚决杜绝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
(三)注重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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