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廉能管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廉以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促进本局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根据《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计分方法和考评内容
(一)计分方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各单位自评得分、局廉能风险防控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考核得分、局领导评价得分,分别占20%、60%、20%的原则综合计算考核结果,排出名次。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90—89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具体记分方法见考核标准)。
(二)考评内容
⒈组织机构发挥作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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