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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行政村是开展民主法制工作最基层的单元,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农民在民主与法制工作中承担着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项重要任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则要按照“着眼大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基本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调解员和信息员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体上访。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依法治理基础的人民调解事业应当如何加强,如何有效调处农村民间矛盾。

1.人民调解的工作方法

一、宣传法制,以德调解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二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要求。全面落实“以德调解”原则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依法

治村工作的开展,使农村许多纠纷化解在民主法制、村民自治的过程中。

二、分类调解,注重实效

人民调解的对象主要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这些纠纷实际上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体现。纠纷的种类不同,产生纠纷的背景原因各异,要想顺利解决它们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依靠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这往往是因为调解员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的思想问题而造成的。常言道“一人智短,二人智长”,“一个好汉三个帮”。同样,一个调解员或某一个调解组织的能力和水平总是有限的,但只要善于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共同解决当事人的思想问题,纠纷就会由难变易,迎刃而解了。

三、抓住主要矛盾,把握调解重点

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这就要求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一般而言,要顺利解决纠纷,特别是复杂的纠纷,就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突出调解工作重点的方法。

四、换位思考,合理合法

换位思考,指在解决纠纷时,要从不同的人、角度、高度、层次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做到考虑周全,问题解决得圆满彻底,不留后遗症。换位思考的方法我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调解员应当站

在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和角度,寻找全面解决纠纷的适当方法。另一方面是调解员在提出调解方案或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也应当注意换位思考的方法。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去思考矛盾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关键和所能接受的向对方让步的底线,有利于提出合情合理解决纠纷的方案。同时换位思考的方法的运用,会让当事人感觉到调解员是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从而消除对调解员的抗拒心理,听取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便于调解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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