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
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最近我们深入到淮滨县、光山县、浉河区的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研,与当地综治、公安、司法、法院、土地、计生、信访、民政、城管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了座谈和探讨,现将基本情况综述如下:
一、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据调研资料中不完全统计,淮滨、光山、浉河3个县(区)1至4月份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6件,调成1821件,调成率98.1%,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6起,防止群体上访36起、361人,防止民转刑32起,制止群体性械斗68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其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对稳定工作构成压力最大、影响最广的主导性因素,能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排查调处,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不论工作多忙,都定期接待群众上访,并坚持以人为本,深刻体会群众的困难,舍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从而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和未萌阶段。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坚持各项制度是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到之处的县乡都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他们一是建立健全了乡(镇)、村、村(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
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主管综治的副书记兼任,成员由综治、司法、公安、法庭、民政、土地、计生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和聘请懂法律、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村级调委会一般是由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和在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族长组成,村党支部书记或村长任调委会主任;调解小组是随湾就片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实行亲帮亲、邻帮邻、长者教育年轻人等方式,促使群众自觉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和谐。调研的3个县区共有乡(镇)调委会64个,村调委会876个。
二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
在村、村民小组分别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点,选配信息员。如光山县城关镇共成立信息网点85个,选配纠纷信息员85人,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捕捉纠纷信息,以避免重大的纠纷因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该县2004年共排查矛盾纠纷604起,调解和调成率均为100%,无重大矛盾发生。
三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
第一是坚持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制度。村级每10天、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节假日集中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即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相结合。确保“三早”(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第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明确责任,逐级调处,及时报告调处结果,防止工作推诿、扯皮、懈怠等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是坚持“两所两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联调联处制度。对涉及跨地域、跨行业、多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及时召开联调会议,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各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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