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政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探索实践
武汉市财政局
2012年第1期——党的建设
建立健全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效防范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是当前财政管理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针对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后,财政管理存在制度不够健全、资金分配管理欠规范、监督制约乏力等问题,武汉市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从优化再造流程、全面重构财政工作管理制度入手,在构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与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效。武汉市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经验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财政系统推广。
一、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做法
近年来,我们根据中央、省、市廉政风险防控的精神与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实际,扎实开展了以“全面进行权力搜索、全面进行流程清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全面实施制度重构”为主要内容的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优化再造流程,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全面重构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财政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基本思路
按照财政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我们经过反复研究,确定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紧扣三个重点:一是紧密结合财政业务,把财政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具体财政业务工作中,融入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通过财政工作管理制度的重建,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监督制约,突出重点环节,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防范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风险。三是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从制度建设入手,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实现财政工作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理念。
具体地说,就是实现一个目标,解决两个问题,把握四个要素,做到八个着力。实现一个目标,即安全目标,就是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解决两个问题,即从制度上解决“堵漏”和“防腐”两个问题。堵漏,就是通过工作流程再造,堵住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漏洞,防范制度风险;防腐,就是加强监督审核,根治腐败滋生的温床,防控廉政风险。把握四个要素,即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支出和具有审批(审核)职能处室为重点,以防范岗位责任风险为切入点,以风险管理和预警监控为手段。做到八个着力,即在预算编制调整上着力,在资金拨付上着力,在审核工作上着力,在防控岗位责任风险上着力,在防控权力寻租风险上着力,在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制和运行机制上着力,在制度体系建设上着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着力。
(二)主要作法
1、找准风险点,优化再造工作流程。根据财政部门涉及的业务范围广、资金项目多、资金性质有别、政策要求不同、管理程序差异的特点,从项目性质、依据、资金、管理入手,在全面清理原有流程的基础上,按规范和效率的要求,实施流程优化与再造。一是对涉及绝大部分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清理与规范,在统一预算编制、资金拨付、预算调整三个共性流程的基础上,特别对156项财政专项资金流程进行梳理、规范与再造。二是将流程与具体岗位紧密结合,即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将岗位工作内容、依据、方法、标准、程序、责任、要求和办理时限在流程图中予以设置和固化,使岗位职责的履行更加清晰,一目了然。三是对流程图中查找出的风险环节及风险点,特别是预算编制、调整、资金审核和财
(未完,全文共16138字,当前显示13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