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
一、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执法调查核实,尽快初步判断(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二、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处置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三、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
四、根据调查分析结果,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
五、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六、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第二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医院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公众健康的程度、受事件影响的范围等,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4)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二、现场医疗救援制度
(1)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公共事件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术研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应急现场检伤分类工作,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首先对伤病者进行及时有效有检查、处置,根据现场检伤结果将伤病者分为四类,标示不同的醒目颜色,分别为:危重患者,标红色,优先处置;重症患者,标黄色,次优先处置;轻症患者,标绿色,延期处置;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可暂缓处置。
(3)现场医疗救援,包括抢险救护(将伤员从危险的环境中解救出来)、现场急救(对危重伤病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伤病员转动(及时、安全、合理地疏散到有条件的医院)等。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求援知识普及工作,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求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制度专题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
1、值班人员接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
(1)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
(3)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
(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5)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
2、报告院长,由院长决定在2小时之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采样工具、调查表格等初步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4、协助疾控机构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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