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烟草类作物质量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在烟草营养调控、生理生态、减害降焦技术、品质评价及烟草安全控制等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实现资源共享,特设立开放基金课题,并制定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确保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良性运行。
二、开放对象
凡国内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烟草相关技术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资助;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及获得硕士学位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也可提出申请,但需由两名同行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三、申请、审批程序
1.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由实验室定期发布课题指南,申请课题须符合课题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
2.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寄交实验室。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科技工作者须附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书。
3.经实验室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决定是否资助及资助额度,由实验室主任批准签发立项。
4.申请获准后,由课题承担填写科研合同书一式4份,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科技管理处、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各1份。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课题进入实施阶段。
四、课题管理办法
1.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在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要求提交阶段报告并填写有关报表,课题进1
行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写出研究报告交实验室存档。
4.课题完成后负责人要向实验室递交总结报告及相关的原始资料,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照课题立项申请,主要研究内容的完成情况;
2)所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申请专利、成果鉴定的情况;
3)主要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或应用前景;
4)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经费的使用及管理
1.课题资助年度金额为3~5万元人民币。开放基金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设立课题帐号,专款专用。
2.开放基金课题开支的范围:
1)科研工作直接使用的小型仪器、材料、试剂的购置;
2)使用本实验室公共设施、大型设备应交纳的运行费、折旧费;
3)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费用,来实验室工作的差旅费和住宿费等;
4)测试和协作费用,资料费,论文发表版面费等。
3.凡用开放基金购置或加工制作的设备与仪器产权属本实验室所有。
4.各课题负责人定期向实验室提交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对于进展不良或不按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的开放课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中断或取消其经费的使用。
六、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
1.实验室开放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责任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实验室。
2.由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标准、著作等)须署实验室名称“农业部烟草类作物质量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青岛,266101”,或在其首页之处标注“农业部烟草类作物质量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或部分资助”
[英文。supported(orpartiallysupported)bytheopenprojectprogramofkeylaboratoryoftobaccoqualitycontrol,ministryofagriculture,qingdao,266101]。
3.对于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凡被sci、ei收录的,实验室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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