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5则范文
第一篇:关于建立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
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深入推进“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建设精神,切实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合理分流和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的“互动双赢,共促和谐”,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的目标,进一步理顺调解工作关系,构建矛盾纠纷受理和调处新平台,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流问题,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调解矛盾纠纷的压力,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建立由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公调对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公调对接”工作。各派出所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公调对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三、工作原则
在开展“公调对接”过程中,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1
领导下,加强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进一步明晰各自的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协作联动原则。将公安资源与调解组织资源切实有效对接,从公安110接处警源头入手,规范公安机关与调解组织的分流对接机制。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按照信息联网、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条块联合的原则,积极配合各级调解组织妥善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重大、复杂纠纷得以及时调处。二是依法调处原则。矛盾纠纷的受理、分流、调处等应建立规范的程序,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合法、公正、合情、合理,有效保护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日常管理由公安派出所负责,业务上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设立调解员办公室和调解室,调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聘请并发放聘书,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作由3—9人组成,调解室不少于20平方米,室内布臵按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进行,建立基础台帐资料。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公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三降一升”的工作目标,即:同一矛盾纠纷重复报警率明显下降;集访、越级上访数量明显下降;民转刑案件明显下降;矛盾纠纷调处效率明显提升。
五、工作范围
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对接移交矛盾纠纷的范围主要有:
1、婚姻家庭、邻里、继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性等民间纠纷;
2、部分符合调解范围的治安案件。派出所对于情节轻微,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或者损坏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公安机关在受理上述矛盾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做好先期处臵的各项工作,避免因“公调对接”后出现一推了之的情况。
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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