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大图书馆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009年度)
为了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做好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图书馆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馆实际,签订二oo九年度图书馆三级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人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总则规定,各部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综合治理三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1、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狠抓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2、熟知《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相关内容,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按照预案迅速做出反应。
3、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全体职工做到“四会”: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始火灾、会疏散和逃生。
3、加强门窗、水电、设备财产、家具等资产管理,做到谁使用谁负责,本部门内公用设施包干到人,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部人员下班前自觉关好门窗、水电和设备等。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络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禁访问黄色、反动站点,做到政治上安全无事故。
5、部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少量汽油、香蕉水等物品,须经二级责任人同意后报办公室领用,并指定专人妥善管理,安全使用。
6、置于明显位置的消防器材,无异常情况不得随意搬动,通过培训要使本部门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经常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向馆里反映,做到迅速整改,以绝后患。
8、办公室对本馆的安全保卫﹙包括门卫、节假日值班、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等﹚工作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部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馆领导和保卫处报告,并迅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
10、部室安全作为一项硬指标列入三级责任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三、责任追究对于因不负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三级安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安全责任人:
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第二篇: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学院教育改革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在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法治,完成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按学院党委的要求,制定实验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请本部门同志签订后切实履行。
1.负责检查管理所属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不发生火灾、失窃、化学药品泄露遗失等事件。
2.毒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存放、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将物品的存放报保卫处备案;妥善保管好各类实验器械。
3.加强部门消防巡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补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在报警后第一时间报学院保卫处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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