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创新帮扶到户模式典型材料
一、20**年股份合作的成效
一是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了生产资金周转困难。利用94户513个扶贫对象的两项制度直接帮扶资金20.52万元、撬动银信资金470万元,扩大资金量23倍,共投入到龙头企业用于生产发展的资金达490.52万元。二是较好地增强了扶贫对象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参股扶贫对象生产出的商品由企业按市场价统一收购。
三是增加了参股扶贫对象收入。在2014年3月召开入股分红大会,对每户入股扶贫对象分红4000元,共派发红利共计37.6万元,参股扶贫对象人均增收732元(含直接帮扶资金400元/人)。同时,为了让参股扶贫对象参与企业生产管理,我办通过与企业协调商,安排8个扶贫对象在养殖基地务工,由企业向每个务工扶贫对象每月支付2200元劳务工资,务工年收入每人达到26400元,8人共计21.12万元。
二、2013年主要做法
每户参股扶贫对象向县农业银行短期贷款5万元入股,和翔鸭业有限公司以土地、设备、技术等入股,各方按股份分配养殖利润。该入股经营合同为1年,从入股资金到公司帐户起计算,1年期满后,公司退本分红。双方如有继续合作意愿,第二年续签入股手续。
一是明晰股权。双方签订入股经营合同,180户农户投入900万元,占股份的80%,其中94户扶贫对象出资470万元,占股份的42%;和翔鸭业公司以土地、设备、技术等折价227万元入股,占股份的20%。入股资产全部用于2个基地建设和芷江鸭养殖发展,公司安排技术人员管理经营基地。
二是明确农户贷款额度、利率及本息偿还方式。按照自愿原则,94户参股扶贫对象户与县农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由和翔鸭业公司作贷款担保,每户扶贫对象户向县农业银行贷款短期5万元入股,贷款转入和翔鸭业公司帐户。94户513个扶贫对象的两项制度直接帮扶资金20.52万元,作为农户贷款利息转入和翔鸭业公司帐户。94户扶贫对象共贷款470万元,年贷款利率为9%,年利息为42.3万元,除去两项制度直接帮扶资金20.52万元外,利息不足部分21.78万元全部由养殖利润支付。
三是组织贷款参股扶贫对象投保。贷款参股扶贫对象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由和翔鸭业公司出资1.4万余元,为每户贷款参股扶贫对象购买150元的贷款保险,险种为人寿保险公司的“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四是加强财务监督。岩桥乡石板溪村和楠木坪乡翁塘村2个村委会选举7位代表组成监事会,每月向参股扶贫对象公布帐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年终召开参股扶贫对象代表大会进行审核,确保参股扶贫对象权益。
四是参与企业生产管理。为保障参股扶贫对象对企业生产状况的知情权,我县扶贫办与企业协商,从参股扶贫对象中选取8人全程参与企业生产管理,并由企业向每人每月支付2200元薪酬。
三、2014年开展情况
继续在岩桥乡石板溪村和楠木坪乡翁塘村广泛发动宣传,引导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入股到和翔鸭业公司,实施规模养鸭。扶贫户向农业银行贷款5万元入股,公司年末按效益分红。县扶贫办按1000元/人的标准,分2年扶持建档立卡农户,每年安排500元/人用于产业直接帮扶,其资金转入公司帐户,作为入股农户部分贷款利息,贷款利息不足部分由公司利润承担。到目前全县共有110户农户(其中扶贫对象户75户340人)与和翔鸭业公司、农业银行签定入股协议及贷款合同,其农业银行贷款5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四、几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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