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城市方案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综治委,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创建最平安城市的目标,深入推进平安邢台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全市人民群众,在打击犯罪上做到最“严”,在防范工作上做到最“优”,在化解纠纷上做到最“快”,在强化基层上做到最“实”,在主动服务上做到最“好”,不断提升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水平,把平安建设成果转化为提升我市形象的品牌优势、吸引外资的环境优势、实现追赶跨越的竞争优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2至3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跨入“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行列,2至3个县(市、区)跨入“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行列,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标准,5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全市平安建设示范单位”标准,涌现出一大批平安机关、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等,积“小安”为“大安”,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让群众自愿拆掉防盗网,商户主动去掉卷帘门,使邢台成为全1省乃至全国最平安的城市之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基层党、政、群和信访、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等方面力量,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报告、交办督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等)
(二)强化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相结合,重点打击黑恶犯罪、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状况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
(三)推进城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技防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市区技防建设整体规划,采取政府投入、社会赞助、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数字化城市建设二期工程(天网工程)今年底前完成,实现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三期工程整合全市技防资源,确保明年6月底前完成。加强源头管控。对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市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批把关,凡未规划技防、社区警务室、社区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的住宅小区,一律不予审批开工,确保住宅小区技防设施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发挥公安巡防主力军作用,完善以“信息主导、网格布局、专业巡控、扁平指挥、规范运作”为核心的市区主次干道大巡控工作机制,今年在所有县城和重点乡镇启动、实施,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路上有卡点、社区有联防、内部有技防”的大防控格局,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人行、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七里河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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