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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和谐高效路政执法平台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

2007-04-12【发表者】

孙汉生

摘要。随着武黄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在15年的执法管理中,由于交通、交警、土地管理、土地规划等部门职能交叉,且所依据法律法规的不同,经常发生不和谐的因素和管理错位、越位现象,为建立警、路、地三位一体的良好执法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武黄高速公路安全、便捷、畅通、舒适的特点,力争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本人结合武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实践,就对构建和谐高效路政执法平台谈点个人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构建和谐平台

高速公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日俱规模化和网络化,高速公路大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高速公路是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也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如设计标准、施工要求和实载通行能力都不同程度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超负荷运行屡见不鲜,事故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其二,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寄望于开发的层面和深度,依托于高速公路布局和开发,时而出现越权违法许可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占(利)用地兴建建筑物;其三,经济的发展使大多数农民

富裕了,重新有了兴建住宅的愿望,由于高速公路多穿行于荒山僻壤之中,国家也加大了农田耕种的管理力度,乡镇政府默许农民在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挤占违房屡屡发生;其四,由于路政人员的配置及其点多线长等因素,全面完成好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工作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产生以上不良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对设计标准和实载通行能力相对饱和,需通过加快对道路维修改造,更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调整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来解决;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涉及到地方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等部门的越权违法许可红线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应采取沟通,上门法规宣传,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撤消许可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沿线村民违章建房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房地基拆除兴建,在工程兴建中尚未拆除,并在乡村、土管部门备案,另外,农民“根基”的传统意识和耕作农田习惯较强,给控制新建违章建筑带来一定难度,是否可以考虑拆迁补偿的办法;另一种情形是乡村公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的愿望迁入红线控制区内新建,这种情形可以控制,但要做很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路政人员工作量。基于以上几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增强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与沿线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互动平台

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公路法》、《高管条例》以及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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