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镇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镇机关车辆的管理使管车、派车、用车有章可循,本着方便工作、提高效率、勤俭节约、管理有序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镇机关车辆首先保障镇领导工作用车。
2、各科室业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须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车登记表。
3、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及家属因伤病需紧急救治可以用车,因私用车应付燃油和过路、停车费用。
4、其它特殊情况经分管镇领导批准方可派车。
5、不准公车私用和驾驶。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凡用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驾驶员见登记后方可出车,未经镇领导同意调度的车辆,视为私自用车,私自用车引起各种事故及后果,一律由用车人和相关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2、各科室业务用车办事地点在市内的,原则上驾驶员将用车人送达后即返回,若用车人办事所用时间较短(10分钟以内),驾驶员可等用车人办完事后一起返回,超过10分钟的,驾驶员送达后返回,用车人需接回的,电话告知驾驶员接回。
3、机关业务用车地点较远的(离开市区)需提前一天告知并登记,以便作好派车安排,原则上按用车登记先后安排派车。
4、请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用车,郊外用车原则上三人以上同行,原则上同一日不同时派两辆或以上车辆前往同一地点。
5、未经车辆管理负责人临时指定,其他持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动用本镇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本镇以外的人员驾驶。
6、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注册、登记、检验、保险和驾驶员(含兼职)技术教育、安全教育、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并建立学习制度。
三、驾驶员管理制度
1、车辆实行驾驶员专人负责制,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前、途中、
回库后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车辆整洁、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行车无事故。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经常进行检查、清洗、保养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2、车辆执行定点加油,长途行驶中加油经带车的领导证明后签字报销经费。
3、驾驶员必须逐日填写车辆运行记录,妥善保管车辆运行凭证。对全年行车无事故的专业驾驶员,按规定给予奖励。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所受到处罚责任自负。
4、驾驶员在接受派出任务时,无特殊情况须服从调派。
5、车辆原则上不在外过夜,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镇领导同意。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
1、车辆维修到统一指定地点,凡需维修的车辆先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报表,报镇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并对换件及修理费用进行检查签字后认可,再报镇领导审批结算修理费用。
2、车辆小修及需换易损零配件,由车辆管理人员报办镇领导审批,车辆中修、大修由车辆管理人员提请镇领导审查,并通知财务人员,车辆各级修理和换件均应在指定修理厂进行。
3、车辆报废由办公室审查后报镇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篇:柏林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柏林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确保镇机关车辆管理工作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开支的原则,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镇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镇政府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使用。所有车辆要服从办公室调用,确保领导用车和站所工作用车。
2、党委书记、镇长用车相对固定。
3、班子成员工作用车,相对保证。
4、遇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所有车辆要服从党政办统一调派。
5、禁止公车私用,如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自负。
二、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检查。驾驶员要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状况是否正常;要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及维护,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维修。
2、对现有车辆全部实行统一管理,基本保证工作用车。
3、严禁司机未经批准私自驾车外出;在值班期间,务必做到坚守岗位;严禁私自将车辆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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