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近年来,宁夏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步伐,对进一步完善公路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止目前,宁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共监督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41个,计657.5公里;委托地市质量监督站23个,计354.5公里;交通厅委托地市质量监督站监督其他农村公路项目135个,计671.7公里。总体来看,今年农村公路项目的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保证。
一、农村公路监督机构的基本情况
宁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现有人员12人,其中监督人员8人,参与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的监督人员5人。
地市质量监督站有:
1、石嘴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现有人员5人,参与农村公路监督人员5人;
2、吴忠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现有人员7人,参与农村公路监督人员6人;
3、固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现有人员5人,参与农村公路监督人员5人。
二、宁夏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模式和质量管理情况
宁夏的农村公路建设总量较少,农村公路建设采用由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管理为主,各市、县、区交通局进行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大部分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由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按照公路建设基建程序进行项目管理,少部分改造工程和通达工程由各市、县、区交通局负责实施。
农村公路的组织难度较大,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对农村公路进行开工建设,虽然大部分农村公路技术标准比较低,但项目业主在质量管理上并没有降低要求,坚持在建设中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建设管理、强化监理力度、加强检测力量,提高工程耐久性,提升公路行业管理水平,推动工程质量上台阶。今年,宁夏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总体上稳中有升,工程质量向好的方向发展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宁夏交通厅要求所有农村公路项目都必须申请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已纳入正规的监督管理程序。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由宁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地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质量监督,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地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质量监督。各级质量监督站主要围绕质量管
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对从业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各从业单位的质量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确保农村公路的工程质量。宁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还建立了质量举报制度,公布了工程质量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促使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建设单位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各质量责任人的质量意识。所有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都委托具有公路工程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社会监理,选取具有公路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四、质量监督过程中的措施
为了有效的落实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工程质量,宁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
90号)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交通知[2007]155号),要求建设单位完善质量监督程序,加强农村公路的质量管理,对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造成不能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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