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车辆管理办法
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规范驾驶员的行车行为,实现更安全、高效、科学、合理地使用车辆,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制定本规定。
1车辆档案管理
1.1公司车辆档案由公司指派档案管理专员进行统一管理。
1.2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内容包括(1)车辆信息(车辆登记证原件、道路运输证原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车辆备用钥匙)、(2)保险信息(交强险、承运险、三责险原件)、(3)驾驶员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照片、驾驶员审核表)、(4)维护保养信息(二保单、检测报告等)、(5)管理规定(安全承诺责任书、服务承诺责任书)。
1.3档案管理专员职责。(1)完整、准确的建立和整理车辆档案各类信息资料及车辆电子档案。(2)及时更新车辆档案信息资料和电子档案。(3)对车辆相关年审(行驶证、营运证等的年审)、保险、检测报告等到期提醒,应至少提前两个月,提请公司统一办理。(4)对档案资料缺失、过期负责,对未尽提醒职责而导致车辆相关手续延误办理负责。
2车辆调度管理
2.1公司车辆统一归口车辆管理部调度,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凭单出车的原则。
2.2车辆钥匙与行驶证,由车辆调度人员集中管理,采取领用与归还登记签字制度。否则由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2.3车辆出租调度。按照车辆出租流程,由调度人员严格管控交车、收车以及结算流程。
2.4公司内部用车调度:
2.4.1公司各部门因办公需要,用车应遵循用车申请制度。应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公司车辆管理部,由车辆管理部依重要性顺序统一安排。
2.4.2用车申请审批权限。市区范围内用车必须有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公司领导签字;省内市际范围用车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省外范围用车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签字。
2.4.3未经车辆管理部派车,驾驶员不得出车,违反者将给予驾驶员通报批评,同时给予驾驶员100元经济处罚,通报批评三次的驾驶员将予以辞退。公司领导用车可当面或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车辆管理部应优先安排。公司领导紧急用车,驾驶员可先行出车,并同时将去向设法通知车辆管理部,事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2.4.4各部门需长途用车,应提前1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交车辆管理部。
2.4.5员工因公外出,凡公共交通便利的地方,原则上不安排办公用车。
2.4.6对于不按规定申请的用车,车辆管理部不得派车。
3车辆运行管理
3.1驾驶员和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车辆调度管理人员做好车辆运行调度和车班安全管理:
3.1.1驾驶员应无条件地服从出车安排,不开人情车,不借故不出车。确有原因出不了车的,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报告。
3.1.2驾驶员应随时掌握定置车辆的技术性能状况,做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报告。车辆管理部应及时组织排查和维修,并做好登记。
3.1.3确因需要,经车辆管理部同意,驾驶员定置的车辆可安排其他驾驶员驾驶。
3.2车辆运行费用管理
3.2.1驾驶员每人每年可到财务借支500元备用金,用于日常出车交纳过路费、停车费等,滚动使用,年终结算。人事或岗位变动时,备用金应如数归还或扣交。长途出车根据实际需要请款。
3.2.2驾驶员对车辆运行时的费用票据应妥善保管,分类粘贴,统一报账。
4车辆用油管理
4.1车辆管理部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员做好油卡记录,油卡由车辆管理部管理登记。公司车辆一律凭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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