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优秀范文五篇]
第一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本局行政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执法责任,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根据《**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负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与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制,执法责任与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履行情况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职责考核奖惩的内容。
第二章行政执法保障和要求
第六条局成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局为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执法、监督的条件,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第八条各执法单位应依照本规定建立和实施本单位的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明确执法职责、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根据执法程序,建立审核、审批和监督制度,使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正、廉洁、合法。
第九条各股、室的行政执法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
第十条各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必须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
(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
(三)执法程序必须合法;
(四)符合管辖和职权范围;
(五)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项行政执法内容;
(六)处理结论合法、准确、简明;
(七)结案及时归档备查。
第十一条向社会公开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
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严禁执法人员吃、拿、卡、要;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得违纪违法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不得推诿和拒绝当事人对侵害其自身合法权益行政行为的信访或申诉。
第三章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行政首长岗职责
局长负责组织全局的行政执法和执法服务工作;副局长负责分管的执法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档案、保密、信访、保卫等行政后勤保障和卫生清洁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局的党务、纪检监督、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和人事、劳资、岗位培训等工作。
3、负责有关各类文字组织材料,统计有关主要字据、数字等工作。
4、负责局印鉴、介绍信、证明及其他证件管理和使用。
5、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法情况。第十五条财务科职责
1、负责本局的财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基层的财会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季节性度和每月的经济收支计划,做好逐月经费的预算和结算,为领导提供各种经济活动数据。
3、负责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掌握和执行各类经费开支的审批制度。
4、负责做好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和清帐等工作,处理财产资金方面的遗留问题。
5、负责审查监督各类经济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等。
第十六条房管所职责
1、负责指导各基层所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2、负责审查房屋的接管、代管,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履行有关手续。
3、负责公房租金收入,做好收租任务计划。检查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催收旧欠房租及空锁房出租、管理措施;负责审批租金调整变化等工作。
4、负责贯彻“以租养房”方针,定期组织房屋安全检查,维修养护计划及督促检查,按权限汇报上级审批维修预结算,保证住户安全。
5、协同基层房管所及有关部门解决房怀的产权纠纷以及各种房屋的遗留问题。
6、负责公房出售的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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