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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边界促进社会和谐[样例5]

第一篇:创建平安边界促进社会和谐创建平安边界

促进社会和谐

——在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部副部长、全国勘界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立国

(2009年11月2日)

同志们:

召开这次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各地成功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再上新台阶。近年来,在我国喜事、大事多,维稳任务艰巨繁重的形势下,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界线管理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大力推动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为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民政部向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界线管理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敬意。全国民政系统在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中,得到了综治、维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和配合,借此机会,我代表民政部向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国家民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宋璇涛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河南省民政厅为会议做了很多筹备工作,让我们与会同志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开拓进取,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07年3月,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民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全国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认真履行依法管界职能同时,积极参与并大力推进全国的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基本建立了依法管界政策法规体系。民政部继负责起草并由国务院公布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后,依据“条例”,先后出台了省界联检实施办法、界桩管理办法、省界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开展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关于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2个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综治办牵头10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各省(区、市)因地制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共同构成了依法管界政策法规体系,保证了依法管界和平安边界建设的有序进行。

(二)大力推进了平安边界建设文件的贯彻落实。2007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在兰州召开的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会议上进一步要求建设平安边界,服务和谐社会。民政部十分重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把平安边界建设纳入了民政系统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在每年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年中民政工作分析会上都作出部署。民政部勘界办转发了中央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山东、重庆等地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文件,推广了有关地区平安边界创建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了部分省(区、市)平安边界创建标准座谈活动。地方民政部门积极与当地综治等有关部门沟通,推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建立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通过不同形式贯彻落实了《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其中有16个省(区、市)由综治、民政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31个省(区、市)的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被纳入了当地党委、政府或者民政部门的平安建设总体规划;21个省(区、市)建立了形式不同的议事协调机构。这些贯彻落实措施都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平安边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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