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检制度
为有效规范我司车辆管理、促进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发展,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运行管理以及运输组织,防止车辆非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在发车前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车辆检验合格、符合发车条件发签发派车单。
二、驾驶员须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后才能承担运输任务。
三、完成运输任务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公司调度室,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和保管工作。
四、管理人员要认真对驾驶人员的行车记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以上规定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凡是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的一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篇:车辆安检步骤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三检”和维护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车队每月对所属车辆至少普查一次,安全科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重大节假日及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提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科每月对各车队所属停车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6、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由检查组下发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复检工作。
7、公司安全科每月做出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车辆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驾驶员行车三检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第三篇:车辆安检委托书车辆安检委托书
甲方: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马牙车站乙方: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修理厂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客运输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此委托书。详细内容如下:
一、车辆重点检查项目及要求
(一)转向系:
1.横(直)拉杆、转向球销、转向器、转向节及臂应无裂纹和损伤,球销不得松旷;转向器及座安装牢固。
2.各部件连接齐全、完好,锁止可靠,不得有使用铁丝、半边销代替标准开口销现象。
3.方向盘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现象。转向系统在任何操作位置上,不得与其它部位相干涉。
(二)制动系:
1.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
2.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各连接锁销齐全、完好、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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