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函与承诺书
校安工程竣工决算报送审计的函
新区财政审计局: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已于2012年8月20日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编报了工程决算,我单位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编报决算资料的内容进行了逐一核查,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合法的。经我单位审查并获得施工单位认可的教学点校安工程造价为元。根据《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资料送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随文呈报工程决算审计相关资料,请财政审计局给予审定工程决算造价,以便办理相关事宜。
负责人(签字):
2013年10月8日
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宿迁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宿政发[2005]1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现对我单位施工的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建设项目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局做好我单位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
二、及时向财政审计局提供审计查证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的,若有虚假或隐匿事项,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三、在收到《洋河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对账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我单位相关对账员会配合财政审计局一同开展对账工作,若我单位相关对账人员逾期不参与对账,视为我单位对审计结果无异议。
四、为明确权利,特授权下列人员为我单位工程造价对账员。关于审计对账的一切事宜,均由其负责。
姓名:唐超职务:项目负责人电话:15951377789单位签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14年6月20日
补充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洋河新区郑楼实验学校乙方(施工方):宿迁市龙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洋河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资料送审暂行办法》的精神,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施工的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其工程造价以财政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二、乙方负责编制的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经财政审计局审定,核减率大于10%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工程款时由财政审计局扣除。
三、乙方负责编制的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经财政审计局审定,核减率大于10%而小于15%(含15%)的,甲方按审计核减金额的5%扣减审定的乙方工程结算款;核减率大于15%而小于20%(含20%)的,甲方按核减金额的8%扣减审定的乙方工程结算款;核减率大于20%的,甲方按核减金额的12%扣减审定的乙方工程结算款。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专项审计承诺函专项审计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_委托对本公司截止至_____年___月___日的,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书。为了表示对贵所审核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我单位特作以下承诺:
1、本单位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综合的会计核算,所提供会计资料是真实、完整的,能承担会计责任;
2、本单位所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相关资料是有充分依据的:
3、各币种的银行存款和现金是包括本企业全部的货币资金,无帐外存款和金额:
4、本单位委托审计的资产已全部列入清查范围,其实存数量与各项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中清查数量相符:
5、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如账簿明细账中反映的债权、债务数额,都是实际发生的:
(未完,全文共8119字,当前显示14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