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定(修订稿)
第一篇:人事管理规定(修订稿)公司人事管理规定(修订稿)
一、定员和编制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人员招聘与辞退管理规定
(一)、招聘需求申请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填写“招聘申请表”,详细填写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并报综合办审核。综合办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计划及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计划外招聘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员工招聘步骤:
1、综合办按照招聘计划通过人才招聘会、刊登招聘启示、网络信息发布、内部推荐、等方式实施招聘工作,登记应聘人员的有关简历材料,并进行初步的沟通,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的筛选。
2、初步筛选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通知分管领导根据各部门不同的人员需求确定面试时间、面试考核人员、面试地点。
3、综合办通知应聘人员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同时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15天。考核合格人员由综合办汇总后交总经理审批。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综合办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
4、所有新入公司员工均有二个月试用期,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综合办办理调入手
续,同时按公司新员工管理工作流程办理有关手续。
5、新员工工作满二个月时,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同时部门领导对其作出评价认定,评价结果交综合办确认后办理正式用工手续。
(三)、员工辞退: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综合办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由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
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给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6、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分管领导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7、被辞退或辞职员工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综合办不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员工工资、待遇
(一)、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
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公司按规定给员工办理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员工人事关系由企业给予办理代理手续,由主管部门代为管理并协助办理职称晋升手续。符合户籍办理条件的,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篇:日常人事管理制度(修订)日常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标准
1、公司对招聘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者坚决不聘,无才无德者坚决不聘,有才无德者坚决不聘,真正做到任人唯贤,量才录用,按需录用。
2、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乃视其对该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的岗位责任书为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1、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提起申请,由办公室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招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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