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82期工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
第82期
杭锦后旗工商局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杭后工商局开展食品专项检测
为迎接“奥运会、市运会”的顺利召开,确保两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008年7月31日上午由旗工商局刘志刚副局长亲自带队,消保股牵头,抽调每个工商所食品检测专职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北新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抽检。为了能使这次食品专项检测顺利进行,扩大影响面,特邀请旗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
此次食品专项检测共抽查的商业门点4户,分别对鱿鱼、银耳、一次性卫生筷子、白面、大米等5类食品进行检测。通过检测发现一次性筷子含有很少量的二氧化硫,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最为严重的是银耳,每千克含有二氧化硫已大
于800mg,我们对此当场封存,白面和大米中不含有吊白块,
但白面有荧光粉,鱿鱼使用的是食用烧碱泡,完全可以放心
使用。并对不合格食品发出警示,及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杭后工商局加大农村集贸市场商品质量监管力度
一是积极引导抓自查。督促集贸市场经营业户严格落
实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对所经营商品的进货渠
道、质量状况等进行自查自纠,引导业户从货源上严格把关,
确保上市商品的质量。
二是属地监管抓巡查。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制的要求,
以食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全面检查活动,督促
业户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做好巡查笔录,及时录入监
管档案。
三是突出重点专项查。针对市场巡查发现、消费者投
诉和群众反映的、存在问题较多的商品种类进行专项集中检
查,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抽检,严厉
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落实抓督查。成立专门督查小组,每月一次
对各集贸市场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
时下发“限期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照《流通领域
商品质量督察考核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报:市工商局、旗委刘志勇副书记、人大张宝珠副主任、政府郭占江
副旗长、政协仲相成副主席;
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宣传部、优化办;
本局各领导、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新闻单位;
发:本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协会;各信息员编辑:刘凤凤审核:杨泽雄
第二篇:3月31日24期工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政务信息
第24期
杭锦后旗工商局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山工商所“四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一是监管责任“倒逼”制。辖区市场巡查人员为第一责任人,所内将市场巡查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日常巡查中做到巡查有记录,案件有着落,做到依法办案,从实效上做文章,净化辖区农资市场,消除一切损害农民利益的不利音符,所长为第二责任人,全权负责本所农资市场监管进度,总体协调,把握行动方案,有机整合监管资源,促进农资监管成效。
二是农资经销备案管理制。为辖区农资经销单位建立台帐,并对其登记档案进行梳理,实行农资经销备案管理,及时完成日常巡查情况录入,保证日常监管留有痕迹。严格市
场准入制度,强化许可经营项目审查,并与经营者签订责任
书,要求将证照在明显处张贴悬挂。加强对其经营情况进行
回访,便于经营者的咨询,并对经者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核查。
三是农资经营自律制。严格按照承诺守法经营,积极落
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制度,鼓励引导成立行业
自律组织,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公平竞争,
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双赢。
四是社会广泛监督制。张贴维权宣传标语、图片,畅通
群众维权渠道,进一步规范12
315、12358平台建设,对于
接收到的投诉,第一时间反应、有效处理,并深入群众中进
行满意度调查,切实将工作置于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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