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金堂,男,汉族,53岁,现住赤峰市松山区(新城)馨风雅居10号楼4单元302室
被申请人:王庆瑞,男,汉族,43岁,现住林西县林西镇佳顺名苑小区
申请人张金堂因与王庆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贵院已受理王庆瑞诉申请人张金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张金堂在林西居住的房屋不是经常居住地。
其次,申请人张金堂的经常居住地在赤峰市松山区(新城)馨风雅居10号楼4单元302室。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根据1
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林西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2日月
第二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与某某纠纷一案,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某某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某某纠纷一案,已被贵院立案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由某某法院审理,具体理由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在本案中身为被告,根据上述规定,应当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某某人民法院系申请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本案应当由某某法院审理。
综上,申请人与某某纠纷一案,应当由某某法院立案审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某某法院。
此致某某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徐某,男,72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
(未完,全文共2530字,当前显示8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