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帮扶站暨贫困生救助施方案
活动目的:
为构建和谐教育,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性,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为了充分关爱贫困学生,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我校特别制定该活动方案。
组织机构
组长:刘恩明
副组长:吴长发
成员:王军穆臣君杜静吴冬生及各班班主任活动开展
一、保障经费
1、向上级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2、发动师生捐款。教师每个学期捐款不低于20元,每年春季开学和秋季开学发动学生捐款,每人每次不低于一元。
3、开学报名时或重大节日设立捐款箱,争取家长捐款.4、成立贫困基金管理委员会,开个专户,由杜静同志具体负责,工会监督,专款专用。
二、建立贫困生档案
1、先由各班主任推荐名单,详细写清楚贫困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收入、贫困原因等。
2、学校调查审批后确定帮扶的对象。
3、贫困生填帮扶申请书。
4、学校建立贫困生档案
三、大力宣传
积极、主动、开拓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墙报、课堂、公示等在全乡师生及村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救助贫困生”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学生、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1、召开教师大会,提出方案,征求教师意见,发动教师捐款。
2、平时利用板报墙报、红领巾广播室宣传和宣讲相互关爱的事迹,激发学生的同情心,强化学生的关爱意识。适当的宣传贫困生的事迹。(这个要在不伤害他们自尊的情况下,征得同意才可以宣传)
四、具体帮扶
对建档贫困学生实行长期帮扶,视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他们买学习用品、衣服鞋帽或发放现金。
1、对于因为自然灾害或则严重疾病引起的贫困,也给予帮助,探望和慰问。
五、做好总结
学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的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经费的开支要接受监督。
附一。贫困生资格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2、单亲家庭且年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3、残疾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贫困的子女。
贫困生名单每年上报一次,如果在这一年里,家庭经济有所好转,达不到贫困生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有新的贫困生出现也可以上报。
贫困生确定后,2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地点在校务公开栏。
贫困生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附:二:下列学生不享受贫困救助
1、思想道德败坏,有重大违纪行为的。
2、受到学校处分的,在处分没撤消之前,不享受。
3、损坏公共财物,造成损失达到50元以上的。
4、连续享受过两年以上,家庭不是非常困难的。
5、确定为贫困生,在资金发放之前已辍学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富强中心校
2011年3月
第二篇:贫困生救助方案2009年张侯小学贫困生救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确定资助范围,重点照顾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直系子女;
2、父母双亡的子女;
3、享受国家优抚的伤残离复军人、烈士子女;
4、其他家庭特别困难,尚未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直系子女;
5、城市低保家庭的子女。
二、严格申请资助程序:
1、特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或家长所在单位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校初审后填写《张侯小学贫困生助学申请表》,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学校德育处将公示无异的学生《申请表》报学校办公室,由学校研究决定。
4、学校采取先由班主任调查询问的方式取得基本学生情况,在根据学校的救助名额具体确定最终救助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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