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派。
二、局机关的车辆主要是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在确保局领导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车。
三、实行派车单制度。局领导及业务股室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派。县内用车由办公室派车并报告分管领导;县外用车,由办公室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请示主管领导后,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后出车。
四、车辆的燃油管理。局机关所有车辆原则上加中石化或中石油93#汽油。车辆加油按照核定油耗、加油登记、月底核算的原则,合理核定车辆百公里油耗比,车辆需加油时,司机须到办公室登记加油记录,县外加油的,应及时补登,月底核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明显超过正常油耗比的车辆报停。
五、车辆的保养、维修。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合理、适度,车辆需保养、维修时,由司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六、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增强安全意识,不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凡发生交通事故,均以交警队鉴定结论为依据,无责任事故不处罚,如发生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本局实际经济损失;如驾驶员擅自用车造成事故则由其个人承担全部损失。
七、局机关除专业驾驶员外,其他人不得擅自驾驶公用车辆。
八、专职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不得将机关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或外借。如有违反,外借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驾驶员承担,由此产生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九、车辆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投保和续保。投保由办公室牵头到保险公司营业部交纳保险金,及时投保和续保。如小车脱保,造成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十、增强安全节约意识,实现安全节约奖惩并举措施。小车班班长作为车队负责人,应认真负责,建立长期学习机制,重点进行行车安全、维护保养、遵章守纪等业务学习以及加强责任心教育;对出长途车辆事先督促驾驶员做好检查和保养,防止中途发生故障。驾驶员全年准时、安全行车,未出责任事故,每人每年适当奖励;班长较好履行职责的,给予适当岗位补助。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夜间车辆不按规定停放、不加锁造成车辆被盗、被损,驾驶员承担行政责任并承担一定比例经济损失。
第二篇: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一:**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一、使用原则
1、保证领导工作用车;
2、酌情安排干部职工工作用车。
二、管理办法
1、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凡出车到城区之外,一般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提前通知办公室和分管机关领导,以便统筹安排。
2、科室下乡工作用车,在与领导工作用车不矛盾的情况下,由用车科室提前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征求分管机关领导意见后统筹安排。
3、严禁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受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4、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燃油卡并负责保管,司机领卡加油,下乡或出差途中补充油料由用车人员负责办理,购油发票由经手人和司机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5、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零部件更换及车用物品购置,由驾驶员填写好报告单,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施行,发票由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6、办公室负责派车方向、行车里程、用油数量等方面登记,实行车辆、油料以及器材的有效管理,注意节约开支。
7、司机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清新,随时把握车辆运行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
二0一*年一月一日
篇二: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的行驶,本着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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