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附件四: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如下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规定
1.1、公司的皮卡车、洒水车由工程部(下称责任人)统一管理和调度。
1.2、驾驶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行车登记表”,禁止乱涂乱画。
1.3、有关车辆的证件和交费相关事项须及时报告办理(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保险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二者的表现直接代表公司的形象,为此要求驾驶员必须保持自身服装整齐、车辆整洁。
1.5、各司机未出车时,不得随便窜岗,不得违反公司纪律,应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
2.1、责任人应指定其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的专业维修点,各类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应往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按期进行保养,并进行保养登记。
2.2、驾驶员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长途行车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经常检查轮胎,1
禁止“光胎”行走。使用车辆必须维护车内卫生,绝不允许有垃圾遗留车内,严禁在车内吸烟。
2.3、车辆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须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过、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修理厂检验,提供修理内容报告资料和价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
2.4、需申购车上其它需用物品时,先填写申购单,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3、车辆使用管理
3.1、公司车辆按规定安排调配,皮卡车用于工程用途,专用洒水车只能用于洒水,任何部门及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车辆。
3.2、服从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油料供应
4.1、车辆加油一律由公司派发ic加油卡,凭卡到相关加油站加油。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者,由个人承担其费用,公司不给予报销。
4.2驾驶员应及时查看加油卡的余额,当ic加油卡的余额低于500元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汇报,以便行政人事部及时充值加油卡。驾驶员在每次加油后,需保留加油小票并在上面签名确认。每月月底驾驶员应将当月所有加油小票收集上交行政人事部。
4.3、车辆需远途行驶前,应在出发前前往指定加油站加满油料,方可出发行车。若因特殊原因需在异地行驶途中加油时,应请求主管
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4.4、驾驶员应熟知各车辆使用油料的型号,若因驾驶员加油错误而造成车辆损坏者,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使用情况统计
5.1每辆车必须配备一本行车登记本,由驾驶员记录每天行驶里程和内容,以及有关交接、维修、保养、违章、加油情况等,并需由随车人员签字确认。
5.2、行政人事每周必须查询每辆车违章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各驾驶者,以办理相应手续,违章费用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5.3、相关车辆管理人员每月须将每辆车的行车公里数、汽油使用量、维修、保养、违章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各级领导。
5.4、驾驶员相互交接车辆时应同时相互交接行驶证、保险卡、路费单,并在行车记录本上做好交接记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5.5、认真做好每辆车的档案资料,以便查验。
6、日常驾驶管理
6.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力集中,安全驾驶,及时办理驾驶证年度审验。
6.2、不得将汽车随地停放,须停在安全地带或者有专人看管的地方,并加上防盗器材,保证车辆的安全。
6.3、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发生故障等问题时,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公司领导。
6.4、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后果,如有关的处理和处罚由违章
驾驶员本人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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