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设备事业部车辆侧翻的调查反馈报告
一、事情发生经过
2014年8月2日14。00点左右,工业设备事业部陈贤平驾驶公司车辆津dhx253,副驾尤红涛。在完成深圳顺丰工地设备例行保养和设备巡检后,在返回基地的途中,行驶至南沙新区时因疲劳驾驶,自身感觉有困意,碰撞上路中间隔离带并造成车辆侧翻,并且碰撞到前方正常行驶车辆。因行驶速度较慢,双方车辆没有人伤(均系安全带)。
二、事故原因
经调查,该事故主要原因:
1、陈贤平参加过公司内部考核,但未通过考核。
2、车辆责任人胡勇勇交车给陈贤平,车辆未进行交接并且没有陪同单独上路。
3、陈贤平驾车安全意识不足,驾驶员疲劳驾驶,精神未高度集中,导致车辆撞上水泥隔离带并且侧翻。
三、事故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后,处理意见如下:
1、要求行政综合部组织各部门所有驾驶人员进行车辆行车安全培训。
2、严格要求部门对维修服务车辆责任到人,严禁未经考核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因部门业务需要有员工需要练车的,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备,且车辆责任人必须坐旁边陪驾。
3、要求部门车辆负责对车辆责任人进行《驾驶员安全行车奖励
办法》培训,熟知公司制度,每月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上交行政综合部备案。
四、事故定性
此次事故定性为—我方全责事故,对方车辆无责事故。需要理赔事项如下
1、隔离带挡光板28个/200元/个=5600元(路政局报价)配件及人工费:425元(路政局报价)
2、吊车费:1500元(路政局报价)
3、拖车费:未知
4、津dhx253修理费:未定损
5、对方车辆修理费:未定损
事故处理进度
车辆已被拖到停车场,需先自行理赔路政局7525元后,停车场放车进行双方车辆定损。目前陈贤平自行垫付路政局报价理赔款后进行车辆定损及后续维修。
本起事故的发生,反映出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杜绝安全隐患,以后工作中加强各事业部驾驶员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行政综合部
2014年8月8日
第二篇:
6.光山县“11·15”较大车辆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光山县“11·15”较大车辆侧翻事故调查报告
2012年11月15日11时27分许,沪陕高速公路光山县寨河出口处发生一起较大车辆侧翻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9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度重视,郭瑞民、乔新江、冯鸣、李长根、包盛柏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市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11月16日,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监察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和光山县人民政府组成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光山“11〃15”较大车辆侧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过程中的事故车辆技术检测委托信阳市鑫达车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并由其提供机动车技术检验报告。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臵、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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