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农资金管理及审计的思考
杨贤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随着各种支农、惠农政策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支持“三农”的农业专项资金也在不断增多,如何规范和加强“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努力解决好这个问题,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需要,也是巩固“三农”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举措。
一、加强“三农”资金管理与审计的重要性
“三农”资金,既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专项支出,也涵盖预算外农业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及外资运用农业项目的资金。它的资金范围很广,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安排、拨付和筹集的用于“三农”工作的水利、农业、畜牧、林业、渔业、农机、气象、农村交通、农村教育、扶贫开发、抗灾救济、社会保障、涉农补助、农业综合开发、国债专项等资金,都属于“三农”资金范畴。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农”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各级财政安排的“三农”资金愈来愈多,支出比重大幅度提高。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达到3917亿元,占中央财政预算总支出的14.58%,比2006年增加520亿元,增长15.3%。从怀化市鹤城区来看,“三农”资金规模也是相当大的。2007年,全区“三农”资金支出5207万元(不含农村教育支出)。其中,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42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支出3784万元(农口渠道补助991万元,经济建设口渠道补助2793万元)。“三农”资金极大地促进了
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由于“三农”资金管理方式及手段滞后,“三农”资金在投入机制、监督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管理不到位,资金运行不规范,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经常被截留、挪用、挤占,有的被弥补单位经费缺口,有的被用于消费性支出,甚至被用于堂楼馆所的建设,真正用于项目上的资金被大打折扣。因而,规范和加强“三农”资金管理及审计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的需要。中央十分重视“三农”工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确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让这些政策执行好、落实好,是我们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和加强“三农”资金管理及审计,也是我们不折不扣落实中央“三农”政策的具体体现。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新农村建设的任务繁重,资金需求量巨大,“三农”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效果。管理好、使用好有限的建设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三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可在农村有重点地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高效农业,提升农业发展水平;通过扶持农民增收项目,可逐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农民收入;通过扶持农村基础建设,可以增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农业的长远发展。加大资金投入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前提和保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和保证。
二、“三农”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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