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01资金业务控制程序
第一篇:zj-01资金业务控制程序版次:0/a文件编号:yxrcb-pc-zj-001资金业务控制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宜兴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金运作,提高资金营运效益,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同业借款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规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有关规章,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本行资金拆借、回购业务、债券投融资业务、信贷资产回购、银行间理财、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控制。
第三条本程序所指的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及其他证券。
第四条本程序所指的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第五条本程序所指的回购交易。是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第六条本程序所指的前台交易系统。是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本币交易系统。
第七条本程序所指的后台结算系统。是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交易岗
(一)每交易日初测算前营业日终超额备付金情况,匡算资金流动需求;1
(二)根据市场及本行情况,提出交易需求,并在授信额度、各项交易限额和止损点内进行交易,严格按照审批制度与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对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跟踪,及时反映风险变化情况,并协同中台管理人员建立相关风险控制体系;
(四)严格遵守交易员有关行为准则,并严守交易信息秘密。
第九条风控分析岗
(一)开发和运用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建立完备的资金交易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制定符合本行特点的风险控制政策、措施和定量指标,对资金交易的收益与风险进行适时、审慎评价,确保资金业务各项风险指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二)按照市场价格计算交易头寸的市值和浮动盈亏情况,对资金交易产品的市场风险、头寸市值变动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条结算岗
(一)后台结算包括资金管理部门内部交易品种的交割结算与财务会计部的资金结算;
(二)资金管理部门内部交割结算岗位应独立地进行业务操作,并根据资金交易员的交易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笔确认交易事实;
(三)财务会计部门资金结算岗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操作流程和交易合同(单)、审批单等内容,进行资金结算。
第十一条票据审核岗负责资料完整性的审核。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负责资金划转的审核。
第十三条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负责资金业务的管理和权限内资金业务的审批。
第十四条分管行长负责权限内资金业务的审批。
第十五条行长负责资金业务的转授权,并组织权限内资金业务的审批及资金业务风险的处置。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十六条总行应根据本币系统外资金业务的性质、风险程度、管理能力和相关的法规和惯例,确定资金业务单笔、累计最大交易限额以及相应承担的单笔、累计最大交易损失限额等内容对资金交易员进行授权。
第十七条对本币系统外资金业务交易对手与业务对象的授信,本行应当根据授信原则和资金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确定交易对手、投资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具体根据本行有关授信内容执行。
第十八条债券投资、融资及资金拆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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