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断发展,地方政府寄望于开发的层面和深度,依托于高速公路布局和开发,时而出现越权违法许可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占(利)用地兴建建筑物;其三,经济的发展使大多数农民富裕了,重新有了兴建住宅的愿望,由于高速公路多穿行于荒山僻壤之中,国家也加大了农田耕种的管理力度,乡镇政府默许农民在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挤占违房屡屡发生;其四,由于路政人员的配置及其点多线长等因素,全面完成好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工作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产生以上不良现象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对设计标准和实载通行能力相对饱和,需通过加快对道路维修改造,更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调整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来解决;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涉及到地方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等部门的越权违法许可红线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应采取沟通,上门法规宣传,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撤消许可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沿线村民违章建房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房地基拆除兴建,在工程兴建中尚未拆除,并在乡村、土管部门备案,另外,农民“根基”的传统意识和耕作农田习惯较强,给控制新建违章建筑带来一定难度,是否可以考虑拆迁补偿的办法;另一种情形是乡村公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的愿望迁入红线控制区内新建,这种情形可以控制,但要做很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路政人员工作量。基于以上几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增强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与沿线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互动平台
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公路法》、《高管条例》以及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招商引资、布局新建投资项目上的行政许可行为或个人房屋建设等方面,有职能交叉,法规重叠,时常有违背《公路法》等相关规定和超越权限的行为发生。对高速公路的利益造成不法侵害,导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处于被动状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应建立一个相互理解,紧密配合的互动平台,尤其是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衔接。首先要做好《公路法》的宣传送达工作,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活动中的路产路权的界定范围进行阐述和沟通,力求在管理活动中达成一致共识,形成统一的行政许可行为,同时对过失的行政许可作为进行修正;其二是建立长期有效的互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网站进行平台链接,对政府行政许可行为的事前公示,路政管理人员密切在过程中进行查询,使我们对高速公路周边建设情况了如指掌,能达到事前知晓动态,以便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做到事前介入,事中警示,事后反馈,将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理好,杜绝违法建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一个与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互动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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