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出行规定
1、商品车出厂,须出示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商品车提车单》及财务经理、
销售经理、总经理批准的签字(三者缺一不可),方可放行;
2、完工的维修车辆、免费检查车辆出厂须出示加盖收银专用章的《出门证》
及接待员签字方可放行;
3、免费洗车车辆出门时出示《出门证》,有接待员签字即可;
4、维修车辆出厂试车,驾驶员(规定人员)需出示试车证,并检查车辆尾箱
后方可放行;(晚17:30后任何人不允许外出试车)
5、携带物品出门的人员,应自觉接受保安员的安全检查后予以放行;
6、送货车辆进厂,须出示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后方可放行;
7、收取客户押金车辆出厂,须出示有财务专用章的《出门证》,接待员签字方
可放行;
8、精品二次进厂车辆,须出示由精品接待员及财务盖章的《出门证》方可放
行;
9、各部门申请办公用车,需由申请人填写《办公车申请单》,由申请部门经理
审批后(经理若不在,需主管审批),到行政部审批,将《办公车申请单》交保安后方可放行;
10、试乘试驾车出车,须由客户填写《试车保证书》,由销售顾问填写《试乘试
驾申请单》,展厅主管会或销售经理签字,交保安员后方可出车;
11、车间设定固定的维修车试车人员,试车时,须由派遣主管签发的《出门证》,
保安方可放行,晚17。30后,不允许任何维修车辆出门试车。
二、车辆出行原则及违章处理
1、公司车辆由有驾证、公司制定的员工驾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任意驾驶;
2、各部门车辆由指定负责人对车辆进行管理;
3、办公车在每次用车完毕,驾驶员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到,交办公车钥匙交回;
4、公司车辆未经调派不得擅自使用,违者将受到批评乃至公司的纪律处分,
并追缴使用里程汽油费;
5、公司所有车辆:白天车辆回公司后,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指定位置;晚上
车辆回公司后,须停放在公司后厂区停车场,不得乱停乱放车辆,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外地方过夜;夜间行车过晚返回公司后,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并将车辆钥匙交给相关车辆保管人保管;未经许可,不得将私自将车开出;
6、节假日车辆一律停驶(正常上班或公司领导派的车辆除外),由行政部保管
所有钥匙,并做好车辆的交接工作;
7、用车人员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公司规定的要求,否则,司机有权拒绝,
如有包庇行为,一经发现,每次处罚50元,累计3次以上做离职处理;
8、每周由车辆负责人彻底对该车进行清理,若因雨、雾、风沙等特殊天气,
行车后在当天进行清理;
9、各部门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日常维护和保养,一般情况下,每月交
由售后部门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保养或更换并作详细记录;
10、车辆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由违规驾驶而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三、油料的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加油卡加油制度,由石油公司开据增值税发票,市区现金购
买油料不予报销,遇出差(长途)或巡展等特殊情况,需用现金购买油料,驾驶员必须在购油发票后注明里程数或特殊说明,并在油卡管理员处登记,由部门主管在发票后签字方可报销;
2、公司所有油卡统一由行政部管理,每次加油后,经办人在“用油登记表”
上做好相关记录。
四、车辆维修
1、车辆如有修缮需要进厂维修,需按售后部手续办理,依次经部门经理、行
政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维修;
2、如在远程发生故障,所有车辆应先通知行政部,待与集团协商后,送往公
司指定的修配地点,不允许擅自送往公司指定以外的厂家修理,否则一切
费用自理;
3、车辆故障判明是因驾驶员严重错误导致,其一切费用自理。
五、车辆肇事
1、肇事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请求协调,并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
告,迅速通知保险公司到出事地点查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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