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产管理制度
1)职责
信息中心
1.负责检查数据资产的安全管理情况。
2.负责本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记录、变更、报废等;
4.负责备品备件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对有形资产进行分类、分级和标记;
6.负责对备品备件进行分类;
7.在有形资产发生变更、报废或销毁时,负责检查资产中信息的处理情况。
8.负责检查台帐、信息系统中信息资产相关记录,并将记录情况纳入考核计划中。
各部门
1.按资产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正确使用信息资产;
2.在有形资产和备品备件发生变更、报废或销毁时,负责检查并向信息中心报告介质中敏感信息。
2)工作程序
资产的分类分级
1.资产分类分为关键资产和非关键资产:
关键资产。对业务连续性和系统可用性影响大的资产(价格或价值较高的资产)。
非关键资产。对业务连续性和系统可用性影响小的资产(价格或价值较低的资产)。
资产的登记与标记
1.信息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级、登记,确定该资产的类型、用途、位置、格式、规格、价值等具体信息;
2.信息中心根据发放的资产清单及设备标牌,对有形资产进行粘贴标记,
各部门指定资产责任人,由资产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资产进行保护;
3.各部门在资产新增、更新、调拨、报废时,向信息中心提出需求,由信
息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信息中心定期检查有形资产的标记与使用情况,对资产丢失,标签缺损
的情况进行记录,并纳入各部门考核;
5.各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数据资产进行归类和统计,对电子文件采用统一
样式的电子标记进行标识。
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1.信息中心信息资产使用规范说明,包括使用授权、管理方式、操作方法、
移动管理等,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2.各部门工作人员,包括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应明确到他们使
用信息资产时的限制条件,应对信息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3.各部门人员应确保在采用移动介质进行数据传输时,传输完毕应及时删
除介质上保留的数据信息,对于只读介质,由本部门信息安全专员进行保存;
4.各部门的存储介质在长期存储时,信息安全专员应确保本部门介质贮存
地点应符合防火、防水、防震、防潮、防霉、防鼠害、防虫蛀、防静电、防磁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介质的存储要符合介质生产商对介质存储的要求;
5.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并进行测
试记录,防止由于介质老化而导致的重要信息丢失;
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通过移动介质进行存储时,各部门应参照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7.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数据资产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进行记
录,并纳入各部门考核。
资产的移动管理
1.所有有形资产的移动必须经过资产责任部门的授权;
2.物理介质在物理地点之外运送时,为了防止未授权访问、不当使用或被
毁坏,各部门应采取以下必要的措施:
物理介质的包装应采取防篡改的包装进行密封(即封口破坏后无法
恢复原状,可以很容易发现未授权访问的企图),防止信息在送信的过程中泄漏或被修改。
含有敏感信息的物理介质必须由内部人员亲自押运,不得交由第三
方公司单独运送。
3.所有有形资产的移动必须登记;
资产的销毁
1.各部门检查并清空待报废设备内的所有信息,交信息中心统一处理;
2.信息中心对报废设备进行清点;
3.信息中心定期对报废设备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前对设备的存储信息进行
检查;
4.各部门介质上存储的信息的敏感程度,由信息中心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已
报废的介质进行处理:
包含敏感信息的介质,应按照国家要求,去专门地点删除原有介质
上的数据信息或进行消磁处理;对于只读介质,可采用粉碎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二篇:信息资产管理制度信息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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