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长江师范学院基层团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办法

长江师范学院

基层团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共青团组织活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团员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团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团内民主建设推行团内“公推直选”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基层团支部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公推直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团内“公推直选”是指在基层团组织中通过团员个人自我推荐、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团组织推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由全体团员直接选举产生团组织班子。

第三条“公推直选”工作的范围。以班级为单位的基层团支部、以学生社团、公寓社区、学生组织、网络等建团的基层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都应实行“公推直选”工作。

第二章委员、书记候选人的推荐

第四条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含书记)应采取公开推荐的办法产生。第五条公开推荐包括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由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本届团组织推荐;二是联名推荐,3名以上团员或青年可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含书记);三是个人自荐。

第六条委员候选人(含书记)在团内有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公开推荐产生。

第七条开展公开推荐,要事先公告推荐人选的名额及任职资格条件。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

第八条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填写《推荐表》,并由全体委员签名。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应填写《推荐表》并由全体推荐人签名。

团员个人自荐应填写《推荐表》并由本人签名。党团组织推荐、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三章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确定

第九条团组织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选均应确定为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要求是:(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以及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着较强的政治敏锐性;(3)学习、行为表现佳,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带头能力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第十条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向团员青年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至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团组织调查核实并认定影响任职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选的初步人选资格,通知其本人并向推荐人说明情况。

第四章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

第十一条组织单位团员对公示合格的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票选。采取召开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统一进行,统一计票,参加民主票选的团员不得低于基层团支部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票选结果必须向团员公布。

第十二条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需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第十三条应安排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与团员见面交流,了解团员对团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团员熟悉、了解候选人。见面交流活动应利用组织生活的时间进行,方式方法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第十四条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报上级团组织后,上级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予批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即成为委员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的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大会选举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后,经新当选的委

员会研究同意,方可作为书记的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章委员、书记的选举


(未完,全文共11340字,当前显示14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