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
1、公司车辆由综合部负责派车、加油等日常使用管理,并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及理赔、保养、维修、年检等相关手续。除行车证、保险卡及保养手册随车携带外,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由综合部统一保管。
2、综合部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调配。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单”,详细填写用车事由、出车时间、驾驶人、出车路线及预计里程,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综合部派车。用车人出门时将派车单交门卫备案,回来后带派车单交综合部验车消单。
3、按照节约方便的原则,提倡同程兼顾,合并用车。用车部门一般需提前2小时以上申请,县外长途一般须提前1天申请,以便合理调配。
4、实行车辆加油审批制。车辆用油一律凭加油审批单,经申请人及批准人签字后到指定加油站按量加油。综合部建立车辆用油台帐,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综合部按月公布车辆用油及保养维修费用。
5、因特殊情况需用现金加油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返回后及时到综合部登记。
6、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其他违章驾驶。每次违章驾驶引发的罚款,驾驶人承担50元以上;因违章驾驶引发的车辆维修及事故赔款,超出车辆保险理赔部分由驾驶人负担30%。
7、车辆出现故障或交通意外事故,司机及同车人员,须及时报修、报警,同时报告综合部,并积极协同相关人员妥善处理。
8、豫mp1679车系公司生产服务专用车辆,其使用、加油、保养管理由车间负责,综合部对其卫生保养、及使用管理情况予以监管。
9、公司所有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第二篇:车辆管理办法福州家汇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有序,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1、车辆的使用管理职责
行政部门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合理使用。并将派车单整理、记录,统一备案。
2、自有车辆使用管理
2.1因公使用公司自有车辆应提前领取《派车单》,准确填写用车部门、派车事由、申请发车时间,并报请用车部门主管、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2.2自有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申请发车时间准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上的车牌、驾驶员姓名等数据。
2.3车辆出门禁时在保安确认下填写出发时公里数,返回时填写行驶路线、返回时间、返回时公里数及合计行驶公里数。并由保安递交至行政处备案。
2.4驾驶员在执行非固定地点任务或任务中途接到新任务而改变行驶路线或延迟返回的事后应在派车单上注明。
2.5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3、
公司租用车辆的使用管理
公司租用的货车驾驶人员应提前领取《派车单》,并填写用车部门、派车事由、大致行驶路线、申请发车时间、驾驶员姓名,并报请用车部门主管签字。在出门禁时交给保安,再由保安交给行政部备案。
二、
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
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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