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质量分析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公司质量统计与分析的内容和要求,为产品质量改进和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产品质量的统计与分析的管理。
3职责
3.1质检科是本公司产品质量统计与分析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向经理办公室报告。
3.2各生产车间责对本单位的产品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对质量工作进行总结,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4内容与要求
4.1统计内容与方法。
4.1.1合格品。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或用户订货技术(协议)要求的产品,因此协议品也属于合格品,但不属于一次合格品。
4.1.2合格量。是指经过最终质量判定的合格品重量之和。
4.1.3不合格品。不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标准(含技术协议)的产品。
4.1.4不合格量。是指经过最终质量判定且不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协议)要求的产品重量之和。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或改判后,可冲减相应的不合格量。
4.1.5检验量。合格量与废品量的总和。
4.1.6合格率=合格量/检验量×100%。
4.1.7一次合格率=一次合格量/检验量×100%。
=(合格量-协议品量)/检验量×100%。
4.1.8成材率=合格量/相应原料重量×100%。
4.1.9工序质量损失(元/吨)=本工序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之和/本工序检验量。废品按(当期产品销售价-当期废品销售价)计算损失,协议品、返工返修品按100元/吨计算损失,复验品损失按下表规定计算。(用户异议损失另行规定计算)
4.1.10理化检验一次合格率=理化检验一次合格量(批)/总检验量(批)×100%。
4.1.11实物漏检率=抽查不合格支数/抽查总支数×100%。
4.1.12用户质量异议损失(元/吨)=用户异议损失额/当期合格量×100%。
4.2质量统计要求
4.2.1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及行业、公司的统计管理规定。
4.2.2采用有效的原始记录或统计凭证进行统计。原始记录或凭证应不短、不缺、不损,记录填写应清楚、正确、规范、全面。当笔误时,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更
改。
4.2.3质量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的项目、类别应设置齐全、科学合理,应包括产品产量、各项质量指标、分类合计等。
4.2.4各项质量指标的计算口径、统计范围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保持一致,要求统计数据准确率100%。
原料重量、合格量、一次合格量、协议品量、废品量及相应指标均为当月(期)已判产品的数量,质量判定所需数量由物资管理处提供、技术质量处核实确认。
在制品量、待判品量及原料结余量等,由物资管理处牵头,生产厂、技术质量处、生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核实确认。
4.3质量分析的主要内容
4.3.1合格率、一次合格率、综合成材率、内外部质量损失额、实物漏检率、产品理化性能一次合格率、工序能力指数等,相关单位均应进行统计分析。
4.3.2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纠正预防措施应进行分析。
4.3.3规程、标准、工艺、质量管理制度等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或建议。
4.3.4各项理化性能检验情况及主要质量问题、改进措施等。
4.3.5各级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工艺纪律抽查情况。
4.3.6原辅材料质量情况、内外部质量异议情况应进行统计与分析。
4.3.7新工艺、新产品的生产控制及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应进行总结和汇报。
4.3.8质量改进与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和效果应进行汇报。
4.3.9质量工作正、反典型事例。
4.4质量分析要求:
4.4.1质量分析应按月、季、年并分机台、分品种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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