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公安局就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致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有回执)
第一篇: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公安局就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致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有回执)(xiexiebang推荐)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公安局就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致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市教育局和市公安交警部门持之以恒地开展学校的安全教育和交通事故防范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也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坚持教育、管理、保护的原则,通过借助晨会、班队课、校园广播以及班刊视频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时间的安全教育管理,使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规范出行,平安一生”已经成为广大学生家长和师生的共识。
近期,我市将开展新一轮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促进行人交通行为和车辆有序运行。为配合全市的交通综合整治,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联合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和全程参与这项工作,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一、请各位家长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安排好孩子的上学放学。住在学校周边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低年级学生应按时安全接送;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的,要教育他们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二、请各位家长经常教育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管走弯道还是直道,要道道小心,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要反复教育孩子到了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横过公路时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过公路。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三、请各位家长与学校一起,经常叮嘱孩子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不超员的车辆。坚决不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无保险的车辆,也坚决不乘坐报废车、超员车、货运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要左看右顾,不要突然横穿公路。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
四、请各位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并告知亲戚朋友,千万不要让孩子驾驶或借用机动车、摩托车或助力电动车出行。包租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要特别注意:车辆单
位应有资质;车辆必须有年检审,车辆设备必须安全完好,不能超载,不能违规;司机必须有资质;家长必须与车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保证孩子安全。不要租用私人车辆。
五、请自驾车辆接送孩子的家长要自觉服从交警和学校保卫的导引和安排,有序地在远离校门处停车,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做礼让文明人。驾驶摩托车的必须带好安全帽。
六、“道路连着千万家,安全连着你我他”。请各位家长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重视言传身教,及时矫正自己和孩子日常不规范的交通习惯和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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